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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董事涉不當收款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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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8日 12:00
2016年07月2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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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海關今日拘捕一名63歲健身中心董事,他涉嫌接受消費者付款後未能提供相關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早前接獲一間健身中心多名會員投訴,指健身中心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和私人教練課程的會員提供服務。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接受付款卻無意供應產品或意圖供應貨不對辦的產品,或未能在指定或合理時間內供應產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萬和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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