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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薪過百萬的中原地產前區域營業董事,6年間向稅務局虛報近47萬捐款,逃稅7.8萬元,其後被稅局查出。她早前承認6項蓄意意圖逃稅罪,裁判官昨斥她無中生有,誇大捐款,監禁無可避免,判她囚6周及罰兩倍稅款、即15.7萬元。
辯方昨呈上3封分別由被告郭佩玲(51歲)、其女及其前同事撰寫的求情信,其女指郭母兼父職,盡心盡力;被告的前同事亦讚她人品好,是好同事及好上司。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則指出,她因案被囚14日,已感受到牢獄滋味,將在獄中反省自己。
辯方求情稱,被告1996年加入中原地產,由地產經紀一步步晉升為區域營業董事,旗下有100名地產經紀,今年6月被起訴時,為免影響公司聲譽,已立即辭去職務。
捐2000元稱47萬
辯方又指出,被告2012年被稅局要求交回稅務通知書時,已補交所有稅項,4年以來一直擔心被控告,案件本月提訊時已即時認罪,因案受深刻教訓。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根據紀錄,被告只向慈善機構善一堂捐款2020元,非如被告聲稱的近47萬元,明顯是無中生有,誇大捐款,判她囚6星期,並根據法例,罰她兩倍稅款、即15.7萬元。
根據案情,被告在2005年至2011年6年期間,向稅務局報稱她每年捐款4萬至9萬元不等予善一堂,稅務局於2012年核查其紀錄,要求她出示證明,被告指不能提供。稅務局遂向善一堂查詢,發現善一堂的捐款名單上,被告曾於2006年3月及2011年3月分別捐款20元及2000元。
【案件編號:FLS6298-6303/16】
辯方昨呈上3封分別由被告郭佩玲(51歲)、其女及其前同事撰寫的求情信,其女指郭母兼父職,盡心盡力;被告的前同事亦讚她人品好,是好同事及好上司。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則指出,她因案被囚14日,已感受到牢獄滋味,將在獄中反省自己。
辯方求情稱,被告1996年加入中原地產,由地產經紀一步步晉升為區域營業董事,旗下有100名地產經紀,今年6月被起訴時,為免影響公司聲譽,已立即辭去職務。
捐2000元稱47萬
辯方又指出,被告2012年被稅局要求交回稅務通知書時,已補交所有稅項,4年以來一直擔心被控告,案件本月提訊時已即時認罪,因案受深刻教訓。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根據紀錄,被告只向慈善機構善一堂捐款2020元,非如被告聲稱的近47萬元,明顯是無中生有,誇大捐款,判她囚6星期,並根據法例,罰她兩倍稅款、即15.7萬元。
根據案情,被告在2005年至2011年6年期間,向稅務局報稱她每年捐款4萬至9萬元不等予善一堂,稅務局於2012年核查其紀錄,要求她出示證明,被告指不能提供。稅務局遂向善一堂查詢,發現善一堂的捐款名單上,被告曾於2006年3月及2011年3月分別捐款20元及2000元。
【案件編號:FLS6298-6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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