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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受審突認謀殺 男子弒母囚終身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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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7日 06:35
2016年07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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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年前青年不滿母親把他逐出家門,在屯門山景邨用刀插母親喉嚨致死。青年否認謀殺罪,2010年被裁定罪成,及後上訴得直,但重審後仍被判罪成。他再次上訴,法庭再下令重審,昨日他第三度受審,中途突然認謀殺罪,被判終身。


忽略活躍症證據 上訴得直

被告盧俊肇(32歲)被控2009年6月24日殺死當時46歲的母親郭玉娟。他於2010年否認謀殺罪,被陪審團以6比1裁定罪成,被判處終身監禁。他不服上訴,代表大律師呈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案發時神志失常,符合減責的法律定義。上訴庭接納報告為新證據,下令重審。案件於2013年重審,被告開審前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成,被告再次被判處終身監禁。被告再度不服上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忽略過度活躍症令被告失控的相關證據,判被告上訴得直,下令再次重審。


父告知母出事 子稱「唔得閒返嚟」

這宗7年前發生的命案上周四第3次開審。被告父親供稱,被告3歲時確診過度活躍症,中二輟學後終日玩電腦遊戲,又因專注力欠佳經常轉換工作,常與母親摩擦。他供稱,案發後他通知被告其母「出事」,被告表示「唔得閒返嚟」,要其姨丈游說才願往認屍。被告昨日在審訊中途突然認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HCCC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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