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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夫婦誹謗上訴押後裁決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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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3日 06:35
2016年07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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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被指5年前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指盧當時在該校就讀的龍鳳胎子女作弊,陪審團裁定陳氏夫婦其中4份文件屬惡意誹謗,其餘兩份屬誹謗但非惡意,獲法官裁定可以受約制特權作抗辯理由,陳氏夫婦須向盧氏一方賠償23萬元。雙方各提上訴,案件昨審結,上訴庭押後裁決。


陳茂波夫婦一方日前陳辭指案中的證據不能支持陪審團的裁決,眾多裁決之間有矛盾。代表盧氏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反駁,指陪審團已全面考慮案中所有證據而作出裁決,而陪審團審視所有證據後,認為許步明以表面上虛偽及自以為是的正義感,於2011年12月1日至16日發出涉案電郵和文件,但其實是惡意懲罰及傷害無知的孩童及他們的父親(即盧光漢及其子女)。麥高義又說,一個人可很真誠,但如果真誠背後是有其他不正當的目的、即惡意傷害他人,便不能用法律的抗辯理由作為避難所。


【案件編號:CACV251、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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