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大潭灣東丫背村幾間寮屋被擴建成為臨海豪宅建築群,地政總署確認其中3間違規擴建和非法佔用官地,要求佔用人糾正。前日(20日)限期已到,按地政總署回覆查詢,對於糾正情况基本接受。鑑於這幾間「豪宅」太過矚目,而且是衆矢之的,地政總署為此嚴格執法,傳遞當局對違法、法規情事,絕不寬貸的信息,沒有懸念。只是東丫背村個案,僅屬寮屋違規擴建、霸佔官地的冰山一角,類似情况遍佈全港,市民關注當局會否下決心整治,使熟悉政府程序的人不能再鑽政策措施空子,杜絕其非法違規佔用公共資源的圖謀。
30年石澳違規大宅
考驗政府執法決心
東丫背村事態迴響之大,首先是反差太大了;原本只是寮屋,卻變成有花園圍繞,或有玻璃屋和碼頭等配備的臨海「豪宅」,這是許多香港市民的「夢之屋」。其次,這些「豪宅」是違規擴建和非法佔用官地的產物,坐落超過30年;這麼多年,地政人員肯定巡視過東丫背村,他們對此為何視而不見?如果說巡查只是針對進行中的搭建工程及新建構築物,卻毋須理會已經存在的違規非法情况,豈非只要造成既定事實,政府就不再理會?地政人員的職責肯定不僅如此,問題是政府的要求是否明確,地政人員是否克盡厥職。從種種地政寮屋亂象看來,政府和地政人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考驗政府對付寮屋違規擴建的決心,有一個陳年案例。3年前本報報道石澳山仔路一處石灘上的700方呎寮屋,自1980年代不斷擴建,到2013年變成面積達6000方呎的海濱大宅,傳媒多次跟進報道而引起市民嘩然,但是政府仍然容許其存在,未動分毫。這座大宅坐落石澳海岸保護區,由康文署管理,該署表示過去3年曾經去信戶主並與戶主多次面談,要求盡快停止霸佔官地並拆除構建物;戶主拆除了部分構建物,康文署認為進度不理想,有需要時會考慮聯同相關部門進行拆卸,云云。其實,這座海濱大宅根據登記寮屋改建、擴建而成,按法例規定已經喪失寮屋資格,它的命運只有拆卸一途。康文署當然可以與戶主面談,不過,面談不應該是「講數」,而是嚴正通知戶主,限期全部拆除,因為這是法例規定和執法,根本就沒有講數交易的空間。
石澳這座違規非法霸佔官地大宅,竟然可以在政府眼皮底下、全港市民目光聚焦之下而存在那麼多年,公權力對它全無作用,為何如此?事態顯得荒謬,政府有必要交代會否或如何處理這座大宅,公衆就此也起碼有權知道發生什麼事。石澳這座大宅是在訕笑法治,使人質疑政府認真修正寮屋亂象的樣板。對於這座大宅,現在並非政府說教的時候,而是坐言起行、動手清拆的時候。
地政人員積極進取
問題總有解決之日
負責處理僭建的部門,包括地政總署等經常訴說資源短缺、人手不足。以地政總署為例,須負責巡查全港約8.5萬間寮屋,根據2010年的資料,只有320人負責有關工作;從絕對數字看,好像十分懸殊。不過,地政人員較諸採訪報道此類事態的記者,肯定多出數十倍,而歷年記者報道寮屋違規擴建和非法佔用官地等事態,不知凡幾。記者接獲投訴,只要到場稍為觀察了解,就知道那是違法違規;地政人員負責執法,理應接受過相關訓練,他們在巡查時竟然未能察覺問題,除了工作態度敷衍之外,看不到有其他合理解釋。即使只有320人,但只要認真工作,每人每個月發出兩張清拆令,要求佔用人糾正違規違法情况,周而復始、認真執行,則每年可處理約7000宗個案,兩三年之後,情况就會很不一樣。
很多違規違法個案,存在以二三十年計算,恍如永無解決之日。設若法例規定明確,地政人員亦獲賦予權力,那就與制度無關,問題是出在執法不力。東丫背村事件之後,政府改變管制寮屋措施,收緊酌情容許涉事人先行糾正的安排,即由今年6月22日起,若有證據證實這一日之後落成的擴建,地政總署會採取行動,不再給予糾正機會,包括取消寮屋登記編號等。新安排若認真確切執行,可以起到一定效果,起碼使寮屋違規違法擴建不再增加。問題是,政府須嚴格督促地政人員,若停留在目前的執法狀態,寮屋亂象難望會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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