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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前夕,選舉管理委員會突然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並明白基本法內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條文,否則參選人可能不得成為正式候選人。選管會今次「突襲」的對象,顯然是那些支持港獨的參選者。過去一直強調是政治中立的選管會,如今已變成「選舉篩選委員會」。
本來按法例規定,參選立法會地區選舉的資格很清楚,就是參選人只要年滿21歲、已登記為選民、沒外國居留權,並在提名期前3年通常在港居住,然後他拿夠提名和繳交選舉按金,選管會在核對這些資料正確無誤後,便會確認有關人士成為正式的候選人,這是選管會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做法。向來做事依法按規的選管會,今次在未有充分諮詢下,突然臨時「加料」,要求參選人同時簽署確認書,做法是非常不妥當亦不合理。
按選管會的說法,根據《立法會條例》,參選人須提交提名表格,而提名表格內載有一項聲明,表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確認書,是要確保參選人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內容,特別有關「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以及「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條文。選管會強調,參選人須「真誠地簽署提名表格內的聲明」,否則可被視作虛假聲明,須負刑責。
現時那些主張港獨的參選人,他們都只限於「口講」、限於理念層面,完全沒有任何實際行動。選管會若以參選人的政治主張,作為能否入閘成為正式候選人的資格,實在是危險的舉動,將有損選管會政治中立、公正的權威。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本來按法例規定,參選立法會地區選舉的資格很清楚,就是參選人只要年滿21歲、已登記為選民、沒外國居留權,並在提名期前3年通常在港居住,然後他拿夠提名和繳交選舉按金,選管會在核對這些資料正確無誤後,便會確認有關人士成為正式的候選人,這是選管會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做法。向來做事依法按規的選管會,今次在未有充分諮詢下,突然臨時「加料」,要求參選人同時簽署確認書,做法是非常不妥當亦不合理。
按選管會的說法,根據《立法會條例》,參選人須提交提名表格,而提名表格內載有一項聲明,表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確認書,是要確保參選人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內容,特別有關「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以及「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條文。選管會強調,參選人須「真誠地簽署提名表格內的聲明」,否則可被視作虛假聲明,須負刑責。
現時那些主張港獨的參選人,他們都只限於「口講」、限於理念層面,完全沒有任何實際行動。選管會若以參選人的政治主張,作為能否入閘成為正式候選人的資格,實在是危險的舉動,將有損選管會政治中立、公正的權威。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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