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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10小時方截電 消防:視乎情况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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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6日 21:35
2016年06月2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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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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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九龍灣迷你倉四級火首天,消防在早上約11時接報後派員到場滅火。有附近租戶稱,留意到當日淘大工業邨第一座起火3樓以上樓層,至晚上9時許仍見亮燈,關注消防是否沒有及早截電。有前線消防及消防工程業界指出,一般大廈電路如遇火警會自動切電,滅火時截電與否要視乎現場情况,如遇電表房火警則要馬上切電。


消防處指出,現場指揮官會評估火場情况,有需要時會要求中電截斷電源,中電並於火警首日(21日)晚上9時43分截斷電源。中電發言人稱,21日上午11時34分接獲火警報告,即時派緊急服務組到場與消防緊密聯繫。至晚上約9時,中電人員與消防商討和審視現場環境後決定截斷大廈供電。


中電早到場聽命 租戶憂增風險

本身為註冊電工的淘大工業村租戶陳先生說,當日在火場外圍觀察,至晚上見工廈4至5樓仍亮燈,遂通知在場的當區區議員葉興國,要求他轉達要求中電盡快截電。陳說,憂慮工廈殘舊,電線鋪設在走廊頂部,未有喉管保護,遇火警時如不截電,或會引致火勢蔓延等風險。


工會:多設斷路器 遇水自行切電

消防處前處長、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稱,現場指揮要視乎情况,決定是否要全面截電,如住宅大廈其中一層火警,斷電或會引起其他樓層住戶恐慌而胡亂逃生,反而有吸入濃煙風險;但若是電表房起火,有爆炸機會,就應截電。消防主任協會執委麥錦輝說,一般大廈電路網設斷路器,如遇火警或射水接觸到電線便會跳掣切電,故市民不用憂心消防入內會觸電,希望大眾相信消防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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