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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迪文:缺錢乏人 議員難做研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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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4日 06:35
2016年06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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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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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林朝暉、鄭媛文於〈議會不止是投票(上)——讀不懂政策的立法會〉(見6月7日《明報》觀點版)一文,批評立法會「議事質素低劣」、「議員對政府所提交的議案常一知半解」,認為「只有具備政策研究能力的立法會,才可獲得與行政力量對等的政策對話能力」,建議「提供行政支援和政策參考,協助議員以實證質詢、修訂和批評政策,達至提升議會議政質素」。


既然研究重要,何故如此不足?本人身在議會,忝為一名所謂政策研究員,願意為公眾提供一些事實基礎,以資討論。


研究員何來?

議員大部分工作有賴其團隊協助完成,政策研究(假如有)亦不例外。議員工作表現如何,很大程度取決於其團隊質素和規模,而這受制於議員辦事處的營運資金。


現時立法會每名議員每年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為2,385,510元,按規定職員開支佔70%,即每月約14萬元。據立法會秘書處向議員所作問卷調查,2013/14年度,平均每名議員有9名全職僱員,八成職員的月薪少於2萬元。要他們處理日常事務之餘,還要負責政策研究,無異於想「以蔗渣的價錢食出燒鵝的味道」,不切實際。


雖然暫時不知林、鄭所謂「行政支援」實指為何,但是特首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建議下屆立法會議員的營運開支只調升7%,且已被特首採納。


獨立委員會假設議員需聘請7人,包括:一個中央辦公室,一名管理人員及兩名文書助理;兩個地區辦事處,各配置一名有3至5年工作經驗的大學畢業生及一名文書助理。這個假設其實亦是基於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獨立委員會認為「議員一般需要一名持有大學學位或富經驗的職員,協助處理涉及政策範疇的立法會事務和監督辦事處的運作」,也就是中央辦公室那名管理人員,並自稱其結論持平。就算將「涉及政策範疇的立法會事務」理解為政策研究,原來在決策者眼中的合理編制,每個議員只需半個職員負責政策研究。


研究無限好 只是哪有錢

議員目前可以將研究項目委託予學者或其他機構,立法會建議為此新增一筆實報實銷的額外津貼,但遭獨立委員會否決,其理據為,由立法會秘書處為所有議員提供研究支援更為恰當,如議員對個別問題有興趣,可用營運資金支付研究委託費用。


立法會建議的津貼數額只是每年239,096元,相當於一名高級研究助理的年薪,或數次電話民意調查的費用。順便提供一個比較:中央政策組委託的研究項目,每個多在25萬元以上,過100萬元的亦不鮮見。議員需要應對的政策範疇廣泛,議題繁多,一年做一兩個研究是否過於奢侈?


立法會秘書處雖然一年為議員準備逾百份「研究文件」,但其性質以資料整合為主,例如不同國家的相關政策比較,目的是為議員介紹某項議題的基本事實。雖然此類文件對議員幫助甚大,但是議政不能單憑資料,尚需要深入的研究,再將成果化為自身的建議和判斷。


將研究津貼獨立於營運資金亦有其必要。對多數議員來說,最關注的事情莫過於爭取連任,他們不免思忖,將資金投入於研究,還是製作宣傳品祝市民父親節快樂,抑或聘請地區工作員幫市民寫投訴信,能為其轉化更多選票?


香港的研發經費,佔本地經濟生產總值(GDP)不足1%。也許一個本來就不重視研究的社會,堪配一個不重視研究的議會。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醫學界)梁家騮醫生辦事處政策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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