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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專門投資酒店的房託,雖然仍屬少數,但是過去10年已經逐漸成形。宏觀亞太區經已上巿的180隻房託當中,有11隻專門投資酒店,包括香港3隻、新加坡5隻,以及日本3隻。部分房託,由同系的姊妹公司營運,其餘則由獨立第三方的營運商管理。同一隻房託,亦可能與數間營運商合作,分別管理旗下的酒店。業權跟營運權分家,是酒店資產變成機構級投資資產的第一步。
房地產風險如拼圖 藉制度與投資者配對
研究酒店房託,重中之重是研究旗下酒店的營運合同。房地產業者,每每將風險比喻成拼圖:資產在建時期的風險,以及營運時期的現金流風險,都可以透過各種制度和合同,配置給願意承擔該類風險的業者。要完成大型項目,每每在乎牽頭的投資者或基金,能否為每一重風險,找到願意承擔的投資者。常見的合同例如先建後租模式:業主先覓得租客,再開始建築新資產。這樣資產落成後就有租客,大幅降低了發展風險。
不同攤分模式 影響業主營運商合作
酒店的現金流,比其他資產類別複雜,風險較高;而且酒店業主和營運商,兩者都會影響酒店的租金收入。酒店選址、裝修費用預算、甚至運營時候的各種開銷,都由業主控制,這些投資決定影響了酒店硬件,是決定酒店租金水平的首要條件。營運商的品牌效應和營運能力則是酒店的軟件,決定酒店營運成敗,亦會影響租金水平。既然業主和營運商影響力皆大,兩者皆要承擔各自的風險;那麼現金流的增幅,應否讓兩者共同分享?
理論上,現金流分配有3個可能:第一是業主完全承擔現金流的起跌,而營運商只收取單一服務費;第二是業主收取固定租金,將所有剩餘現金流,包括現金流的起跌,完全讓給營運商;第三則是兩者以事前協定的比例攤分現金流,兩者共同承擔現金流的波動。三種模式都會在現實例子中出現。
當然,隨着現金流分配模式有異,每間酒店業主的盈利狀態亦會不同。比方說,旅遊業的好壞基本上對收取固定租金的業主並無影響,因為他們的收益固定。當然,反過來說,固定租金讓業主收取的只是租金的一部分,故此資產的公允價值,自然較低。
另外,如果營運商只收取服務費,則有可能出現利益衝突,因為營運商並無誘因,推高酒店的整體收入;對於品牌差異度低的定位,例如兩星級酒店,營運能力對租金影響較小,則以服務費形式與營運商合作,可能是最簡單明確的做法。
由業主跟營運商攤分現金流,則令兩者利益一致,皆以提升酒店盈利為目標。但是攤分現金流,亦牽涉很多會計細節。例如,攤分的應該是總收入,還是酒店盈利?隨着攤分目標的不同,業主跟營運商的合作模式亦會有異。
料將形成主流模式 簡化投資門檻
總括而言,現金流分配模式並沒有最佳選擇,往往在乎實際情况,以及業主簽下營運合約時候的想法。所以研究酒店房託,必需了解酒店的現金流分配模式。這些細節,在招股書上有詳細解釋。筆者認為,巿場再進一步發展,應會出現趨同演化:分配模式逐漸固定成數個主流模式,簡化投資酒店資產或房託的門檻。
安泓投資總監
[楊書健 泓觀亞太]
房地產風險如拼圖 藉制度與投資者配對
研究酒店房託,重中之重是研究旗下酒店的營運合同。房地產業者,每每將風險比喻成拼圖:資產在建時期的風險,以及營運時期的現金流風險,都可以透過各種制度和合同,配置給願意承擔該類風險的業者。要完成大型項目,每每在乎牽頭的投資者或基金,能否為每一重風險,找到願意承擔的投資者。常見的合同例如先建後租模式:業主先覓得租客,再開始建築新資產。這樣資產落成後就有租客,大幅降低了發展風險。
不同攤分模式 影響業主營運商合作
酒店的現金流,比其他資產類別複雜,風險較高;而且酒店業主和營運商,兩者都會影響酒店的租金收入。酒店選址、裝修費用預算、甚至運營時候的各種開銷,都由業主控制,這些投資決定影響了酒店硬件,是決定酒店租金水平的首要條件。營運商的品牌效應和營運能力則是酒店的軟件,決定酒店營運成敗,亦會影響租金水平。既然業主和營運商影響力皆大,兩者皆要承擔各自的風險;那麼現金流的增幅,應否讓兩者共同分享?
理論上,現金流分配有3個可能:第一是業主完全承擔現金流的起跌,而營運商只收取單一服務費;第二是業主收取固定租金,將所有剩餘現金流,包括現金流的起跌,完全讓給營運商;第三則是兩者以事前協定的比例攤分現金流,兩者共同承擔現金流的波動。三種模式都會在現實例子中出現。
當然,隨着現金流分配模式有異,每間酒店業主的盈利狀態亦會不同。比方說,旅遊業的好壞基本上對收取固定租金的業主並無影響,因為他們的收益固定。當然,反過來說,固定租金讓業主收取的只是租金的一部分,故此資產的公允價值,自然較低。
另外,如果營運商只收取服務費,則有可能出現利益衝突,因為營運商並無誘因,推高酒店的整體收入;對於品牌差異度低的定位,例如兩星級酒店,營運能力對租金影響較小,則以服務費形式與營運商合作,可能是最簡單明確的做法。
由業主跟營運商攤分現金流,則令兩者利益一致,皆以提升酒店盈利為目標。但是攤分現金流,亦牽涉很多會計細節。例如,攤分的應該是總收入,還是酒店盈利?隨着攤分目標的不同,業主跟營運商的合作模式亦會有異。
料將形成主流模式 簡化投資門檻
總括而言,現金流分配模式並沒有最佳選擇,往往在乎實際情况,以及業主簽下營運合約時候的想法。所以研究酒店房託,必需了解酒店的現金流分配模式。這些細節,在招股書上有詳細解釋。筆者認為,巿場再進一步發展,應會出現趨同演化:分配模式逐漸固定成數個主流模式,簡化投資酒店資產或房託的門檻。
安泓投資總監
[楊書健 泓觀亞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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