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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將軍澳工業邨對出海面4月初湧出大片黃泥水,環保署調查後發現涉排放黃泥水至雨水渠道的兩個源頭,為新界東南堆填區,以及一個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建築地盤,但署方沒有透露是哪個建築地盤。署方稱,正按程序準備檢控涉案承辦商。揭發事件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稱,周一(6日)「黃雨」後,將軍澳工業邨對出海面再現黃泥水,質疑排污管設計出錯,泥水排入海的情况仍持續。
未透露地盤名稱
環保署網頁資料顯示,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承辦商為翠谷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環署:已指令承辦商檢討運作
環保署發言人稱,4月初已指令新界東南堆填區承辦商全面檢討運作,落實防止泥水經雨水渠道排出堆填區範圍的措施;環保署同時加強監察及巡查。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排放污水進入雨水渠或直接排放至河道及大海,均屬違法,初犯者若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犯最高罰40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持續違法,每日加罰款1萬元。
初犯可囚半年
方國珊歡迎環保署首次檢控違規承辦商。她稱,至今仍在大雨後見到將軍澳工業邨對出外面湧出黃泥水,質疑排污管設計出錯,尤其堆填區去年再「加高」,污水量不排除已超過排污管的承受能力,令泥水持續排出海,只是平日沒下雨時排放量較少,「肉眼看沒那麼明顯,不等於完全沒泥漿排放」。她說,101區堆填區極接近工業邨建築,擔心若排水欠佳,有可能導致山泥傾瀉。
未透露地盤名稱
環保署網頁資料顯示,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承辦商為翠谷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環署:已指令承辦商檢討運作
環保署發言人稱,4月初已指令新界東南堆填區承辦商全面檢討運作,落實防止泥水經雨水渠道排出堆填區範圍的措施;環保署同時加強監察及巡查。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排放污水進入雨水渠或直接排放至河道及大海,均屬違法,初犯者若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犯最高罰40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持續違法,每日加罰款1萬元。
初犯可囚半年
方國珊歡迎環保署首次檢控違規承辦商。她稱,至今仍在大雨後見到將軍澳工業邨對出外面湧出黃泥水,質疑排污管設計出錯,尤其堆填區去年再「加高」,污水量不排除已超過排污管的承受能力,令泥水持續排出海,只是平日沒下雨時排放量較少,「肉眼看沒那麼明顯,不等於完全沒泥漿排放」。她說,101區堆填區極接近工業邨建築,擔心若排水欠佳,有可能導致山泥傾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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