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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石澳東丫背村揭發官地涉長期被霸佔,本報2013年亦曾報道,同樣位於石澳山仔路的一間石灘上的700平方呎寮屋,自1980年代起連年擴建,到2013年已變成實用面積達6000方呎的海濱大宅。本報記者昨再到大宅觀察,發現與2013年的情况並無改變。
康文署2013年稱全力跟進
該間海濱大宅位於石澳山仔路26D,本報調查發現,政府於1973年刊憲訂明該大宅坐落的岩石灘為「公眾遊樂場地」(後期被界定為「海岸保護區」,與東丫背村規劃用途相同),但1973至76年間,卻任人在該石灘搭建了一間寮屋,1982年政府為該間寮屋登記。
地政總署高空圖片顯示,1990年代該寮屋有擴建迹象,2004年圖片顯示海景泳池建成,2013年1月圖片顯示新增了空中花園和獨立偏廳,大宅面積約6000方呎,較原來寮屋增加7.6倍。本報2013年向負責管理海岸保護區的康文署查詢,該署表示會聯同相關部門全力跟進。
學者促盡快檢討管制
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表示,政府過去數十年未有把握執法機會,該寮屋才可不斷擴充,認為政府應盡快檢討現時的管制工作有否不足。他又指政府對寮屋執法工作態度曖昧,令霸佔官地的人有恃無恐,但他強調官地是公共財產,「政府不執法,又不追討損失,即是放軟手腳,在保護公共財產上是失職」。
就有否採取執法行動等,地政總署及康文署昨未有回覆本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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