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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家園計劃 50歲分界 資產要求有別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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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3日 06:35
2016年06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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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官方網頁資料顯示,計劃的資產要求以50歲為分界線:50歲以下申請人需證明戶口連續3個月擁有50萬馬幣(約93.4萬港元)或以上的流動資產,並且每月有不少於1萬馬幣(約1.86萬港元)的離岸收入。50歲或以上的流動資產要求下調至35萬馬幣(約65.4萬港元),或證明每月從其他國家領取不少於1萬馬幣的養老金。


擁187萬物業 可申下調定存金額

計劃要求50歲以下申請者開辦一個30萬馬幣(約56萬港元)的定存戶口,申請翌年定存金額可減半至15萬馬幣(約28萬港元),提出款項需用於投資當地地產項目或支付當地醫療或子女教育開支;50歲或以上定存金額為15萬馬幣,翌年可提款最多5萬馬幣(約9.3萬港元)。如果在當地擁有價值100萬馬幣(約186.8萬港元)或以上的物業,可申請下調定存的金額。參與這個計劃的投資者雖然不能夠獲發馬來西亞護照,但與大部分歐洲國家或澳紐兩國相比,門檻明顯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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