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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沒向無綫申報下,與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收取奧海城共11.2萬元出席活動的報酬。原審法官去年底執行上訴庭指示,裁定陳及叢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並罰款。陳志雲今年初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但被拒。陳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有關申請已排期下月29日處理,預計需時兩小時。
陳志雲去年底被定罪及判處罰款後,律政司一方表明不會就陳及叢兩人的刑罰提出上訴,但陳則就定罪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陳志雲與叢培崑曾兩度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提出上訴後勝訴,上訴庭其後指示原審法官將二人定罪及判刑。
【案件編號:FAMC4/16】
陳志雲去年底被定罪及判處罰款後,律政司一方表明不會就陳及叢兩人的刑罰提出上訴,但陳則就定罪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陳志雲與叢培崑曾兩度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提出上訴後勝訴,上訴庭其後指示原審法官將二人定罪及判刑。
【案件編號:FAMC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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