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王坤促彈性查核免殺錯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7日 06:35
2016年05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2012至14年間,每年平均有650宗濫用公屋個案,因而被收回的單位每年約400個。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當局查核住戶是否涉及濫用時應更人性化,更貼近住戶實况。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郭偉強亦認為,房委會應彈性安排家訪時間,並提供足夠時間予住戶解釋,了解其實况。


打工仔少留家 家訪應避集中某時段

王坤表示,房委會審視住戶是否涉及濫用公屋前,會透過查核水電費用和家訪了解住戶居住情况。然而,不少長者因節儉,往往使用較少水電;而不少身兼數職的市民亦甚少時間留在家中,若家訪時間只集中於「朝八晚八」的辦公時間,將難以了解住戶真實狀况,甚或誤以為其刻意丟空單位。他認為房委會應更人性化,需因應不同住戶情况調整查核方式,避免「殺錯良民」。


2012至14年間,房屋署中央調查小組每年處理約8000宗抽查或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而丟空單位為最常見的濫用公屋情况。經調查後確定為濫用公屋的個案每年平均約650宗,因此被收回的單位約400個。當中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250宗,上訴得直的個案有40宗,佔16%。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