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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婚紗投訴倍增 留意附帶條款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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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7日 06:35
2016年05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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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委會去年接獲38宗涉及租借婚紗的投訴,較前年的19宗增加1倍,其中一半涉及價格及消費爭拗、銷售手法。消委會提醒,提供婚紗租借服務的商戶,或於婚禮博覽會推出「限時優惠」吸客,消費者切勿因優惠倉促落單,免忽略優惠的附帶條件,如顧客未必可選擇最流行款式,若租用個別禮服,或需付「升級」費用。


未必可選最流行款式

消委會表示,曾接獲投訴個案,因要更改婚期,導致超出服務條款,結果訂單作廢,故消費者應向商戶查詢,延長及更改服務使用期限的可能性。


另外,該會指有消費者的投訴涉及歸還禮服有破損,結果被該店扣起按金,引起爭拗,因此顧客取禮服前,應該清楚檢查禮服,留意有否暗藏污漬記錄在合約或收據。


應記錄口頭承諾 留單據

消委會表示,消費者選擇服務前應貨比三家,簽署租借合約時,應要求銷售員將口頭承諾記錄在合約或單據,包服務價錢、禮服型號、按金、借還日期等細節,並要保留有關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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