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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擲杯案 特首保鑣致電警司報案 黃毓民質疑「特事特辦」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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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2日 06:35
2016年05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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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前年在立法會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昨續審,控方傳召行政長官私人保安主任、署任總督察鄭家俊(圖)出庭作供。鄭供稱,在案發當日梁指示他報案後,他致電中區助理指揮官的黃姓警司的手機號碼報案。黃毓民質疑鄭並非透過正常程序,而是以「特事特辦」方式報案。鄭家俊不同意「特事特辦」的說法。


鄭家俊供稱,案發後他陪梁振英回到禮賓府,下車時梁把在立法會會議廳檢取的一塊玻璃交給他,指示他就立法會投擲物品事件報案,他遂致電時任中區助理指揮官(行動2)報警。在黃毓民盤問下,鄭家俊表示該助理指揮官是一名黃姓警司,當日在立法會負責外圍人事調動工作。鄭表示,曾在其他行動與黃合作過而認識,當日致電其手機號碼報案。黃毓民質疑,鄭家俊當日並非透過正常程序報案,而是直接致電警隊高層,以「特事特辦」方式處理。鄭不同意做法是「特事特辦」,黃反問:「撻特首個朵就得,仲唔係特事特辦?」鄭再表示不同意。


報警保安主任:看不到誰擲杯

鄭家俊在盤問下稱,當日看到陳偉業和陳志全投擲物品,但看不到誰投擲玻璃杯,也看不到黃毓民當時的動作。黃毓民質疑,當日作為特首的梁振英將一塊玻璃交給鄭,手持玻璃「分分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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