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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變嚴 消防喉駁位亦要驗鉛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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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2日 06:35
2016年05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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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鉛水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年,水務署去年中曾向持牌水喉匠發通函,宣布在新供水系統抽驗水辦時加入驗鉛、鎘、鉻、鎳4種重金屬的接受標準上限,除食水喉外,由於消防喉連接淡水供應系統,故消防喉即使並非供應食水,於接駁位抽水辦時亦須以相同檢驗標準,加入驗鉛等重金屬。


水署:保街喉食水不受污染

水務署回覆,樓宇的消防供水系統與內部食水供水系統不同,故毋須在消防供水系統中抽水辦檢驗,不過由於消防供水系統會接駁至政府公用的街喉,故獲水務署供水前,須在接駁點抽水辦檢驗,確保街喉不會因食水倒流而受污染,而鉛水事件後,署方要求增加驗鉛等4種重金屬,進一步加強食水水質監管。


業界認為有關做法增添麻煩,持牌水喉匠總會副主席莫鈞雄說,消防喉管並非食水喉,其接駁位要抽水辦化驗是「多餘」,亦擔心管內的水並非常用,因而有大量沉積物,影響化驗結果,又指現時檢驗水辦的認可化驗所工作負荷極大,等待化驗結果時間很長,拖延工程完成,「聽聞日後化驗所亦要直接向署方提交檢驗結果,未知是否因而令驗水辦近日又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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