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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置物業 離婚率較低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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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2日 06:35
2016年05月1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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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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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王于漸在上文指出,在目前調整市况中,港人是否買樓視乎個人價值觀的判斷;惟原來香港沒有自置物業的家庭,其離婚率遠高於有樓家庭。根據他早前的研究,在2011年香港租住私人/資助房屋女性及男性的離婚率逾8%及約5%,較自置私人/資助房屋女性及男性的離婚率分別約6%及3%為高。而貧困的單親家庭在照顧和培養子女相對困難,不利下一代「向上流動」,容易造成跨代貧窮。


兩口子結婚後買樓安居樂業,實屬合理期望,惟本港樓價近日即使從高位回落,仍較2008年第四季低位上升近1.5倍,上車難仍是不少新婚夫婦面對的問題。就此,王于漸表示,他一直建議政府容許公屋售予租戶,並將日後轉售的補地價先凍結封頂,且提供超長期按揭,讓低收入家庭也可以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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