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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剛:中港身分的分界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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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29日 06:35
2016年04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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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鄉土情懷和地域觀念是人類天性,每個人的所屬地,是構成歸屬感和身分認同的重要元素。港人的身分認同,除了取決於慣常論及的語言、文化、制度、生活方式和歷史之外,還有地理。香港的地理如何影響港人身分認同?


《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是中港兩地由殖民地統治到特區,一直有一條邊界分隔兩地。來往中港兩地要過關,「需要過關」的長期潛移默化,使人感覺到從香港去中國就像去另一國家而不是在自己國家內自由來去,這也是香港人國家觀念愈趨薄弱的一個原因。


殖民地時期,中港兩地的分界一直叫「邊境 」(border),直到中英兩國在1980年代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時改名叫「邊界」(boundary),並一直沿用至今。「邊境」和「邊界」有何不同?對平民百姓來說,兩者無甚分別,但是在國家層面來說,「邊境」是分隔不同主權國,而「邊界」則泛指分隔不同地區的界線,包括同一個國家內的不同地區。中英談判時把「邊境」改稱為「邊界」,標誌着英國承認中國擁有香港的主權,這當然也是中英談判的基礎。


在羅湖過關,從香港特區步行越過邊界到達深圳,只需兩三分鐘,加上過關便捷,給人的印象是中港兩地的邊界好像很虛。但實制上這是一條非常堅實的邊界。銅鑼灣書店的李波事件,突顯了中港邊界分隔開的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司法和執法管轄區。深港高鐵備受「一地兩檢」所困擾,至今尚未解決,也就是因為分隔中港兩地的一條界線。


2047時限不適用中港邊界

這條邊界,對中港融合影響深遠。它是否永遠存在,還是設有時限?基本法沒有直接言明,但基本法第22條列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既然來港需要辦理批准手續,那當然香港與內地之間定必有一條行政管理邊界。基本法第5條列明:「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那是否表示2047年後中港邊界取消?


基本法第22條講的是中央與香港的關係,與「50年不變」所針對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沒有關係,故此在法律解讀上毋須兩者綑綁一併解讀,亦即是說,2047年的時限不適用於中港邊界。中港邊界不設時限,永遠存在,是較為特別的安排。當然,在基本法草議時國家有信心於2047年後,國內的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會追越香港,屆時分隔兩地的邊界便不用存在。


以國內過去30多年的發展速度,尤其是深圳奇蹟般的發展,加上香港近10多年的不進則退,此消彼長之下,到了2047年深圳的一切文明超越香港,並不出奇,屆時中港邊界的作用可能是用來防止港人大量湧去深圳。但是在這個情况發生之前,中港邊界分隔的不單是地理,還有人心。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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