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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花70年向日公司索賠 贏官司掀內鬥 船王滬港後人爭2.8億賠償金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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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28日 06:35
2016年04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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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船王陳順通在二戰前夕向日本公司出租兩艘輪船,一直未獲歸還。陳氏一家經四代人努力、70多年追討,終在2014年向日本船商三井公司(Mitsui OSK)成功索償,上海法院判日方需支付約40億日圓(約2.8億港元)。然而,巨額賠償沒有到手,一直向日索償並早已移居香港的陳氏後人,目前不得不與住在內地的陳氏後人對簿公堂。而日方支付的賠償金遲遲也未能執行。


案情透露,1936年,當時的中國船王上海中威輪船公司創辦人陳順通,將旗下的兩艘輪船「順豐」及「新太平」租給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後被船商三井收購),不過輪船在戰爭中已被擊沉。陳順通為此一直向日方索償,1949年去世時仍未能討回公道。


內地後人:中國強大才獲賠償

陳順通的長子陳恰群在1958年由上海移居香港後,遵父遺願繼續與日公司交涉索償,至1988年又以中威公司的名義,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訴已易名的日本海運株式會社,不過在1992年病逝時,官司仍未打完。陳恰群的兒子陳震、陳春繼續接力,在東京、上海兩地打官司;兩人幾年前相繼離世後,第四代又接棒追討。2014年4月23日,收購了日本海運株式會社的三井公司終向上海法院支付約40億日圓賠償,長達70多年的跨國官司才宣告結束。


然而,陳氏的家族糾紛卻隨之而來。英國《金融時報》昨日報道,留在上海的陳氏家族分支質疑陳順通半個多世紀前留下的遺囑。根據這份遺囑,「中威船案」所有賠款均交由陳順通定居香港的長子後人。內地陳氏後人則認為,這違反了女性後代平等分配財產的內地法律。


香港後人:贏了官司這些人出現

陳順通生前育有二子三女,大兒子陳恰群移居香港並獲得船王的遺囑。三井公司支付巨額賠償後,陳順通在上海二兒子陳乾康表示:「因為中國強大了,我父親租給日本人的船才最終獲得賠償。我相信現在更強大的法律體系,也意味着賠償可以被平等分配。」居住在內地的陳氏後人還聲稱家族一致對外索賠的勝利果實,被長子一家無理霸佔。


陳恰群的孫子陳中威對此極為不滿,稱:「我們尊重法律程序。我們之前是原告,現在成了被告。我們贏了這件案子後,我們依法走程序,但這些人出現了。」


目前,由於陳氏後人仍在爭產,法院收到的賠償仍不能執行。曾為陳家索賠出謀劃策的「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童增認為,陳家糾紛「令人遺憾」,「我很高興能在對日訴訟案件中起到幫助作用。但我無法幫助他們解決賠償分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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