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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F斥執法鬆 后海灣成填塘樂園 1992年起435宗違規發展 6%個案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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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26日 21:35
2016年04月2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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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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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WWF)研究過去逾23年間,內后海灣一帶高生態價值魚塘的破壞情况及政府措施。基金會發現,落馬洲惇裕路一個佔地22公頃的土地違規最嚴重,該地涉14宗違規個案,所有個案均位於濕地保育區,有非法填塘地段至今仍未回復原狀,批評政府規劃署執法寬鬆,令內后海灣成「填塘樂園」。


規劃署68人管檢控 處理時長因案而定

規劃署回應稱,規劃監督當證明有違例發展時,一般會向涉案土地業主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有關違例發展,若沒有遵從通知書,監督會對通知書收件人提出檢控。規劃署又稱,現時規劃署負責執行規管及檢控的人手編制為68人,處理違例發展個案所需時間視乎個案的複雜性而定,一般涉及檢控程序個案的處理時間會較長,當局理解環保團體對修改現行《城市規劃條例》的訴求,並持開放態度,但現時並無具體計劃和時間表。


僅三成非法填塘被令恢復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環境保護主任(本地生物多樣性)劉兆強稱,基金會今次研究集中於規劃署在1992至2015年間,接到的435個違規發展個案,當中約兩成個案為非法填塘,涉85公頃土地,其中只有三成個案被要求恢復魚塘原狀,惟至今未有個案完全恢復原狀。


劉兆強指出,法例規定相關罪行的首次最高罰款為港幣50萬元,但至今只有28宗個案、即6%個案被罰款,平均金額亦只有港幣6.6萬元,相對於現今該區一帶土地違規使用情况所能帶來的回報,罰款顯然缺阻嚇力。


劉批評,規劃署執法不力,曾有個案由發出警告信至強制執行令,需時8年,其間亦只是再發警告信,未有任何行動。


「平均罰6.6萬元難阻嚇」

劉兆強舉例稱,元朗新田惇裕路14宗個案中,其中一個案涉及落馬洲管制站附近一處1公頃土地,該地本是泥地及濕地,但其後卻被非法填塘,濕地變成乾地,泥地變成瀝青地。


有個案警告8年無行動

劉續稱,規劃署去年10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下令通知書收件人要移除該地的所有填土物,包括建築廢料及瀝青,通知書於本年1月到期,但基金會本月再到上述地點,發現情况仍然未有改善,乾地及瀝青地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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