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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期售換股票據 涉私下增持股份 民企管治亂 山水衛生未全購疑違規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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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18日 06:35
2016年04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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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年前中美兩地刮起「民企風暴」,但民企爆煲至今已變成「新常態」,而且問題愈來愈多元化,其中近期均陷入股權糾紛的山水水泥(0691)及中國衛生(0673),分別被指主要股東私下有關連,其中中國衛生更涉及轉讓仍處禁售期的可換股票據,相繼被市場人士質疑股東實際持股早已增至30%以上,卻未有按例全購。有分析員認為,即使行使仍處禁售期的可換股票據仍不算持有實際權益,條例上存在灰色地帶。


因為公眾持股量不足問題致停牌近一年的山水水泥,於今年3月中旬委任專家John Robert Lees調查股份實益權益。目前天瑞水泥(1252)主席李留法旗下天瑞集團表面持有山水水泥28.16%權益。不過,據山水水泥的公告指,其附屬公司於去年11月26日在濟南市對天瑞集團起訟,發現天瑞集團等經多位個人及公司,向持有山水水泥25.09%的山水投資公司若干股東支付逾5億元人民幣,並且對山水投資提出接管申請。山水水泥更直指天瑞集團違反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法規。


山水水泥停牌近一年

以天瑞集團付款逾5億元人民幣,相對山水水泥最後收市價6.29元計,即最少間接取得逾2%山水水泥實益權益,這已較天瑞集團直接持山水水泥28.16%為多,致有觸發全購點之嫌。


譚紹興﹕法理上承購者無權益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事務發言人甄文星稱,上市公司股東持股是否觸發全購,是以是否具相應投票權作準。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就算在禁止轉讓期間轉讓可換股票據兼行使,法理上承購者沒有任何權益。證監會發言人對山水水泥及中國衛生的個案,則不予評論。


至於另一涉未有按例提出全購的民企股中國衛生,集團原在2015年1月向商人林曉濱發行總值1.95億元3年期零息可換股票據協議,行使價0.15元,自發行日起本金額30%及餘下70%票據須受6個月及12個月禁止轉讓限制。但是同年4月份若干票據落入周迪蓀及應偉後,兩人竟獲發股逾3.75億及2.72億股致分別持股共31.58%。周氏同年12月尾更發難要求更換董事會。


雖然此前周、應分別減持1億及1853.1萬股,中國衛生卻炮轟周、應早有關連性兼持股逾30%,更質疑兩人持票據獲轉讓有效性。


明報記者 陳偉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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