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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時政新聞帳號 微信公眾號須備案 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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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17日 06:35
2016年04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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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山東、內蒙古等多地政府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微信公眾號持有人30日內到當地網信辦登記備案。山東臨沂市網信辦人員稱,備案是為方便當局管理微信「時政類新聞帳號」,全國各地都會實施。


全國實施 須30日內登記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臨沂市網信辦上周四(14日)發出「關於開展微信公眾帳號備案工作的通知」稱,為加強微信公眾帳號管理,規範網絡傳播秩序,掌握微信公眾號總體情况,即日起該市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開辦的公眾微信帳號,必須在30天之內備案登記。


備案須填寫一份網信辦提供的表格,包括個人姓名、身分證影印件、聯繫方式等。對延時不報、不履行備案的,將根據互聯網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臨沂市網信辦人員稱,廣東湛江、山東泰安均已開展備案登記;又稱「其他城市沒有開始,不代表以後不做。這次活動針對所有微信公眾號,主要管理時政類新聞帳號。原來(出消息)都不知道,都找不到(誰發的),我們也麻煩,要跟省裏匯報」。據悉,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和元寶山區網監部門,此前已發出類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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