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共屋邨商場管理營運,外判成風,不僅領展外判旗下商場,房委會轄下商場也這樣做。本來,管理模式並無一本通書睇到老,若外判能夠提高服務質素,符合屋邨居民生活起居需要,就應該歡迎改變。可是,根據地區人士回饋的意見、商號遭遇和居民切身體會,外判衍生不少問題。領展的商場因為業權關係,縱有不合理情况,當局和居民只能徒呼荷荷,但是房委會擁有旗下商場業權,理應有最終影響力,即使外判管理也應該以「管理可外判,責任不能外判」的原則看待商場服務,使居民生活不受影響。
屋邨商場外判管理
承辦商招數惹爭議
領展對旗下屋邨商場,除了核心區域因為租賃搶手,維持直接管理之外,其他較邊緣地區的商場,則分別陸續出售或外判管理。因此,屋邨商場已非純粹為當區居民服務的設施,而是蛻變為地產炒賣項目。投資者以逐利為着眼點,管理手法花招百出,謀求利益最大化,外判管理的承辦商加入逐利,屋邨居民在這個盤剝互動中處於最低層,自然備受壓榨。領展屋邨商場外判衍生的諸多問題,傳媒早有深入詳細報道,其中商場不少商號與承辦商關係密切,甚至由承辦商分支控制,有變相壟斷拉抬價格之嫌,居民在缺乏選擇下付出更多生活開支。這種情况,鑑於屋邨商場已經賣斷,即使情况對居民再不利,當局也無法制止。
現時房委會22個商場之中,有6個已經外判,當局計劃未來5年新建成的12個屋邨商場都會外判。以往房委會管理的商場街市,效率甚低,當年社會普遍同意悉數把屋邨商場出售給領展的前身領匯。除了因為財政赤字,可獲數百億元資金之外,還期望屋邨商場擺脫官僚桎梏,發揮效率改善服務。當然,屋邨業權易手後迅速異化變質,使居民承受惡果,是當年社會普遍預料不到的。
房委會轄下商場如何優化管理,不再走以往衰頹老路,目前有現實意義。因此,房委會外判屋邨商場由承辦商管理,對照過往商場管理的衰敗,或許是一條出路,不應該絕然抗拒。問題是領展外判商場管理,已經有大量事態證明對居民不利,房委會在外判時能否避免重蹈覆轍,是判別改善管理抑或惡化生態的準則。
外判成為剝削機制
房委會有責任避免
本報昨日報道,房委會旗下洪福商場街市已經外判,有關承辦商亦承辦了領展商場的管理,而承辦商在領展商場的管理手法備受爭議,包括與商場多數商號有密切關係等,被認為變相壟斷了商場的大部分經營並抬高貨品售價。事實上,這個承辦商管理的洪福商場,商號和檔口組合也有類似情况。承辦商的做法,在領展的商場被認為有問題,對居民造成不公平;然則同樣一個承辦商,以同樣手法管理,在房委會旗下商場街市,是否就變為無問題、可以接受?除非房委會認為這種承辦商與商號的關係事屬正常,不會構成對居民不利,但會是這樣嗎?房委會有責任向公衆交代。
承辦洪福商場街市的承辦商接受訪問時表示,出租檔口給商販,以租金高低為首要考慮,並直言「我們不是社福機構」。承辦商是屋邨商場「逐利生態鏈」的其中持份者,以價高者得租出商舖檔口,無可厚非,因為這是遊戲規則決定了的。不過,屋邨居民都是基層市民,卻因此要承受增加生活開支,絕不公平。事實上,洪福街市一些貨品售價,較諸附近由食環署管理的元朗同益街市高出不少,若這是外判管理所致,外判制度就成為剝削機制,很有問題。
當年,官僚管理的屋邨商場街市面貌老舊,效益不彰,影響了社會對出售商場街市業權的判斷,鑄成無可挽回的大錯。今時今日,房委會轄下商場街市以外判方式管理,按過往失敗經驗,或許是出路。不過,按屋邨商場街市承辦商的表現,任由他們不受制約地逐利,必然惡化商場街市生態,影響居民的生活。因此,商場街市可以外判,對居民的責任卻不能外判,房委會必須擁有已經外判商場街市的最終控制權,以確保承辦商的逐利作為,不致過度偏離商場街市應有的角色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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