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瑋康:言論自由與反言論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1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11日 06:35
2016年04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德國納粹政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極右勢力也隨之衰落。然而戰後幾十年後,極右勢力一直揮之不去,仍潛伏於民間乘勢而興,PEGIDA之出現便是一例。最近德國參議院向憲法法院,處理「新納粹」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Die Nation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簡稱NPD)解散問題,又再引起社會關注。


為何提出解散極右政黨?

NPD成立於1964年,是德國戰後的資歷最高的極右政黨。在1966至1968年的西德地方選舉,NPD也曾經在7個州議會佔有席位,風頭一時無兩。當時英、美、法、蘇等大國也因此而害怕德國極右勢力會死灰復燃。然而,1969年的全國大選,NPD卻大舉失利,未能進駐國會。自此以後,NPD在國會的影響力幾近絕迹。但為何一個無影響力的政黨,德國參議院要勞師動眾,提出解散NPD?原因在於所謂「納粹地下黨」涉嫌連續殺人案。


2011年年尾,德國城市Eisenach發生劫案,兩名劫匪在銀行搶得7萬歐元。與警察槍戰之際,兩名劫匪突然死亡,他們的私家車也突然起火,似乎是其中一人擊斃同伴,然後燃燒車輛,最後自盡。但先不管他們動機如何,最奇怪的地方是兩人的住所同時爆炸。警方在他們住所蒐證之時,發現很多內容相同的DVD,都是表述「納粹地下黨」(Nationalsozialistischer Untergrund,簡稱NSU)的組織疑似策動由2000年至2006年德國多宗謀殺案。警方也找出一份懷疑暗殺名單,主要是政治人物,甚至有猶太背景的議員。由於NPD與NSU都是極右組織,令人容易懷疑兩者之間的關係,甚至NPD也參與一系列的謀殺案。這些極右組織的活動,也使人回想納粹國會縱火案之事。1932年7月,德國國會改選後,納粹黨與中央黨達成妥協,由希特勒出任總理。內閣11名成員中納粹黨只佔3人,國會中納粹黨也未能佔有大多數議席。於是希特勒要求總統興登堡下令解散國會,進行改選。改選前為了打擊共產黨,在1933年2月27日發動「國會縱火案」,事後指斥此案是共產黨企圖推翻政府的行動。於是希特勒要求興登堡頒布緊急法令,四處捉共產黨員。改選後,納粹黨仍未能獲得一半以上議席。於是希特勒派遣突擊隊威脅國會議員,通過授權法規,容許希特勒有4年獨裁權,德國威瑪共和也因此結束。


所以我們也不難理解,為何德國參議院大費周章,要求憲法法院解散NPD,就是因為恐NPD會如當年納粹一樣,發動暗殺、策動政變。但按現階段NPD的行動,憲法法院頗難解散這個極右政黨。因為明文規定,只有政黨有十分厲害的政治力量,能號召群眾、意圖危害民主憲政基本秩序之時,憲法法院才有權解散這類政黨。再者,是否有證據證明NPD曾支持或參與NSU的行動,也大有疑問。如果只按現時NPD的表現,憲法法院實在缺乏有力的理據,頒布解散令。如果強行解散NPD,恐怕憲法法院會被冠上「侵害言論自由」之名。


言論自由的弔詭問題

論及言論自由,NPD的辯護律師提出的疑問,頗值得深思。在自由民主社會內,究竟是否可以容許極右言論?如果我們拿廢存民主制度公投,結果大多數人投票廢除民主制度,也不是要尊重民意嗎?這些問題,都針對民主制度能否准許敵對存在、言論自由是否容許反自由言論。問題的關鍵在於,自由民主制度內一定會出現多元文化價值;但反自由、支持極權、排斥多元的想法都是一種意見。把言論自由、反自由意見放在一起,便會出現上述那種弔詭問題。以納粹奪權的例子便更好說明這個問題。納粹黨以民主選舉方式進入議會,但最後實行獨裁,結束德國戰前的民主共和制度。簡言之,獨裁意見以民主選舉方式結束民主制度。於是民主、言論自由弔詭問題,其實指向民主、言論自由有沒有界限問題。


與整個政治制度原則的衝突

其實自由理念是整個民主制度的運作原則,可以說屬最高層次的原則,其設定必然有界限。民主制度比其他政治制度好,是因為自由民主制度能包容最多不同意見、能尊重最大個體自由的政治制度。但如果有擁護獨裁、反自由、高舉種族主義的主張出現,與擁護自由的主張衝突,這種衝突不是普通意見衝突,而是與整個政治制度的運作原則衝突。換言之,擁護獨裁、反自由、高舉種族主義的主張旨在摧毁民主制度。當然,我們可以討論獨裁、反自由、種族主義這些想法,但在原則上,自由民主制度是不能容許這些擁護的主張形成勢力。


德國憲法法院還要再過一段日子才有判決結果,是否頒令解散NPD。但極右勢力並非只是德國獨有的現象,配合伊斯蘭國發動的恐襲、難民潮,整個歐洲近日已有蔓延迹象。未來歐盟是否能捍衛自由民主價值,拭目以待。


作者是旅德學者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