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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於新聞例會透露,將就修訂《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務求給券商構建更合理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
調整資本計算公式
是次修訂內容主要有6方面,包括改進淨資本、風險資本準備計算公式,將淨資本區分為核心淨資本和附屬淨資本等,由於調整後的淨資本和風險資本準備的計算範圍及標準已有較大變化,過去指標數值將不再具有可比性;其次是完善槓桿率指標,將原有淨資產比負債、淨資本比負債兩個槓桿控制指標,優化為一個資本槓桿率指標,並設定不低於8%的監管要求。
第三是將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資金率兩項關於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由以前只屬行業自律,升到部門規章層面;四是完善單一業務風控指標,調整券商不同業務計算口徑;五是明確逆周期調節機制,中證監可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行業風險和市場狀况,對相關指標的具體計算比例作個別調整;最後是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全面風險管理。
此外,根據實際情况,中證監將券商的淨資產比負債指標由不得低於20%調整至10%,淨資本比淨資產指標由不得低於40%調整至20%;不過多家券商去年年報顯示,這兩項指標水平均大幅高於官方最低要求。
張曉軍表示,修訂後將通過風險覆蓋率、資本槓桿率、流動性覆蓋率及淨穩定資金率4個核心指標,構建更合理有效的風控指標體系,進一步促進證券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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