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在機場遺留手提行李的處理過程,傳媒的報道涉及施壓和濫權指控;梁振英、特首夫人唐青儀與梁頌昕分別發表的聲明,則說處理過程並無施壓和使用特權。事態陷入羅生門式的莫衷一是。不過,那件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並非由乘客親自到禁區外領取,而是直接交回梁頌昕。她是否獲得「特殊處理」,機管局和相關人員必須交代,以徹底消除質疑。
梁頌昕遺留行李禁區外
處理異於一般保安程序
事緣梁頌昕上月28日凌晨,搭乘國泰航班由香港往美國三藩市,唐青儀到機場送行,梁頌昕入閘等候登機期間,發現手提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她與母親一同處理。乘客入閘後發現行李遺留在禁區外,情况並非罕有,基於機場保安需要,乘客一般必須親自到禁區外認領行李及重新辦理出境手續,因為這樣可以確保行李不被其他人放入物品。有關程序不僅本港,其他國家地區的機場都有類似要求,特別是恐怖襲擊威脅陰霾不散之下,事屬必要。
梁頌昕、唐青儀與機場和機場相關人員交涉過程中,一定會被告知有關程序,梁頌昕為何未親身取回行李,只有她才知道原因,外界無從猜測。此事所以引起關注,因為涉及第一家庭,特首夫人在現場處理、特首透過電話「了解」此事,他們的角色和做法是否曾經發揮作用,致使梁頌昕未按一般機場保安程序,就獲送回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乃此事關鍵所在。
梁振英等人分別發表的兩份聲明,顯示當晚機管局和國泰人員處理此事時,肯定知道事涉第一家庭。事實上,梁振英與女兒通電話時,知道遺留行李的事,他透過女兒的電話與國泰人員了解情况,據說涉及「如果頌昕先行離開香港,留下手提行李之後的認領安排」的說法。至於唐青儀在現場與有關人員的交涉,相信她的特首夫人身分並非什麼秘密,她提出過什麼意見處理禁區外的手提行李,則未見披露。
按唐青儀和梁頌昕的聲明,是「機管局及保安人員在禁區外發現該手提行李,經行政長官太太核實為頌昕擁有。該行李經機場安全檢查後送回給頌昕」。聲明提及的過程與一般認知的機場保安規定不同。然則,機場及保安人員是否有「特殊處理」?他們憑什麼判斷做法符合航機安全的嚴格規定?這些疑問都應該有所交代。第一家庭的兩份聲明,表明「沒有向任何人施壓」、「亦無使用任何特權」,若「特殊處理」與梁振英等人無關,則機場安檢為何輕易妥協?若因為事涉第一家庭,則這種逢迎權貴的做法就絕對不能接受。因此,機管局處理此事有什麼考慮,須向社會交代,讓公衆判別機管局是否善盡守護機場保安的責任。
是否保安漏洞
社會高度關注
對於這類事件,公衆觀感與施壓、特權有關,是很自然的反應。梁振英與家人聲明,讓公衆可以從他們的說法審視事態是否正常,就聲明內容,若說此事涉及權力使用不當,以目前所知情况並不成立。不過,梁頌昕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那麼輕易就獲得送回,是否顯示機場保安有漏洞,作為權力當局理應關注。事實上,除了有政客藉此讓梁振英難堪之外,更多人關注是事態暴露了機場保安問題,例如有空勤人員說物主不在場就找人拿遺留的行李入禁區,在保安和反恐角度,「非常令人不安」。可以說,社會上對此事的關注和迴響,施壓、特權只是其中一面,人們同樣關注機場保安是否有問題,因為即使制度設計再嚴謹、保安要求再嚴格,但是人的因素往往會使努力功虧一簣,此乃此事折射出來的更重要一面。
機管局表示取回梁頌昕的行李,通過安檢才帶入禁區,交回物主,並強調事情的處理程序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云云。然則,機管局需要解釋,航班乘客入閘後,發現行李遺留在禁區外,須親自到禁區外認領及重新辦理出境手續的規定,是「必需」抑或可以「酌情」處理?這一點必須釐清,讓日後遇到同樣情况的人,可以知所遵行。老實說,若機場保安也可以酌情因人而異,則大件事了,一個靠人治而非制度規例管理的機場保安,可靠嗎?機管局甚至政府就此都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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