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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純利大跌無盈警 證監控精熙披露失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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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07日 06:35
2016年04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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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表示,精熙(2788)於2013年在得悉2012年純利大跌99%的情况下,並不及時發出盈警,直接公布業績,認為該公司違反法定企業披露制度的條文;行政總裁永井三知夫及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吳子正,則沒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公司違規,違反披露規定,因此將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二人及精熙展開研訊。


12年中期報告:獲利可攀升

案情表示,精熙於2012年8月發表的中期報告中,稱預期下半年「較上半年明顯成長,獲利也可進一步攀升」;但實際上精熙下半年錄得巨額虧損,拖累全年純利大幅倒退99%至6萬美元,惟精熙卻並未就此發盈警,待3月25日發表2012年業績公告時,才將消息向公眾披露,違反披露規定。


指兩高層未有防止違規

證監會又表示,永井三知夫最遲於2013年1月中,透過內部帳目得知虧損的消息,吳子正則最遲於2月底透過德勤遞交的財務報表得悉,惟兩人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同時兩人亦沒有採取措施防止公司違規,違反了披露規定。


證監會稱,精熙於2012年下半年錄得重大虧損,以及其財務表現大幅惡化的消息,有可能對其股價造成重大影響,卻非普遍為公眾所知,認為精熙、永井三知夫及吳子正,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法定企業披露制度之條文,故決定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展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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