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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程淑儀:報道指控不公失實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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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01日 12:00
2016年04月0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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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對於被指買賣物業涉嫌利益衝突,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發表聲明,指有關報道只基於臆測和懷疑,屬不公和失實的指控,她深表遺憾。

 

聲明指,她現時自住單位的整個買賣過程,包括介紹和議價,均由地產代理處理,從來沒有接觸過交易的另一方,而在接獲傳媒查詢前,根本不知賣方公司的股東身分,代表該公司簽署交易的人士也並非報道中提及的陳女士。

 

報道所指涉及利益衝突的指控,是假設她買賣交易時知悉報道所提及的陳女士為交易的另一方,但該假設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聲明又指,雙方單位的差價,由地產代理按當時銀行估價作出建議和代表雙方進行議價,成交價已反映雙方物業的實際情況,包括裝修狀況。稅務局其後對兩組物業作出估價,是用作釐定印花稅之用,高於或低於當時銀行估價和物業成交價不足為奇,最重要是她已按稅局對估價的差價全數繳付雙倍印花稅。

 

馮程淑儀表示,她在交易前已徵詢律師意見,知悉交易形式合乎法例要求,其中《印花稅條例》亦就有關交易形式作出具體的說明和規定。任何人均可循同類方式轉換物業,並非特殊待遇。因此,有關交易形式與公務員身分並無利益衝突。

她又指,當時出任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已根據公務員申報規則就有關物業交易適時和如實向直屬的民政事務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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