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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網絡賣家魏姓民眾因為販售蒐集未銷毁的機密文件,遭到憲兵無搜索票到宅搜索,引爆軒然大波。此案不僅令兩名中將、一名少將等多名高階軍官受處分,也讓台灣軍方一個極為神祕的單位受到注意。事實上,改為軍事安全總隊的前反情報總隊,被稱為「東廠」其來有自。
外人很少知道軍安總隊位在台北市海巡署周邊一條隱密的小巷中。所謂反情報,就是找出滲透到我方陣營的敵方情報人員。任務一向並不容易,最大的特色就是「要在自己人中間找到敵人」,稍有不慎,就可能成為打擊異己的工具。操作上,絕對是軍方當權者(未必是國家執政者)的利器,端視當權者如何使用罷了。
整肅自己人向來是政黨統治者手段
說到打擊異己,容許筆者挖一挖中共黨史。熟悉中共發展軌迹的人,對打擊「AB團」那段定不陌生。所謂「AB團」是國民黨於1926年12月在江西成立的一個團體,主要工作是與共產黨爭奪江西省國民黨的黨內權力。當時國共合作,共黨分子一度掌握了江西的國民黨黨務,為此蔣介石指派特派員段錫朋組織「AB團」與共產黨爭奪江西省國民黨的領導權。1927年4月2日發生「四二暴動」,搞垮了國民黨江西黨部,但共黨以「反AB團」為由,在中共內部進行肅清,成為早年整肅異己的恐怖歷史。或許,可以稱為相對「白色恐怖」的「紅色恐怖」。
之所以引這段歷史,目的在說明整肅自己人,向來是某些政黨或統治者會運用的手段。古今中外皆然。這次發生在台灣的憲兵濫搜案,依筆者之見,因為該案魏姓民眾所蒐集販售的是涉及「白色恐怖」的機密文件,符合某些政治氛圍和受迫害想像,所以被炒作得很大。還有,「白色恐怖」時期軍方的角色並不光彩,軍方此舉也有湮滅證據之嫌。
下令的保防處長將領因故沒有同意申請搜索票,此程序性的錯誤,更加讓非法濫搜成為無法辯駁的事實,受處分也就難免。
不過話又說回來。很多人已經淡忘的中央社前記者郭玫蘭被控共諜案,同樣是匪夷所思的情節,外界卻沒有給予等同的關注。原因之一就是郭玫蘭的故事不合於政治正確,所以郭女雖然「不起訴」,但她受到調查單位侵害權益、到宅搜索、查扣證物等,甚至從此不能再回到新聞圈,被列「拒絕往來戶」等等,也只能自認倒楣。
郭女被新聞圈友人公認是傻大姊。筆者研究過她的不起訴書,加上對她粗淺認識,判斷正因她穿梭兩岸又和兩岸情報和反情報人員頻密接觸,毫無防備又熱中傳遞資訊的行徑,為她惹來災禍。她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罪名相當嚇人,但最終都不成立。
該斥責的是拿菜刀的人
憲兵濫搜案可責之處是違法和侵害人權。而國家機器如果迫害民眾,不能因為受整肅者的政治立場而有差別待遇。對魏姓民眾和對郭女的衡量標準都要一致。郭女親近兩岸情報人員,魏男則蒐售早年壓迫人權的機密文件,說來諷刺,但法治精神正在於一視同仁。
反情報工作有其必要,因為兩岸(或與他國)的諜對諜始終存在。但是軍事安全總隊如果淪為只會找自己人麻煩的「東廠」,就是把菜刀當兇器。該斥責的是拿菜刀的人,而不是菜刀。
作者是台灣資深傳媒人
外人很少知道軍安總隊位在台北市海巡署周邊一條隱密的小巷中。所謂反情報,就是找出滲透到我方陣營的敵方情報人員。任務一向並不容易,最大的特色就是「要在自己人中間找到敵人」,稍有不慎,就可能成為打擊異己的工具。操作上,絕對是軍方當權者(未必是國家執政者)的利器,端視當權者如何使用罷了。
整肅自己人向來是政黨統治者手段
說到打擊異己,容許筆者挖一挖中共黨史。熟悉中共發展軌迹的人,對打擊「AB團」那段定不陌生。所謂「AB團」是國民黨於1926年12月在江西成立的一個團體,主要工作是與共產黨爭奪江西省國民黨的黨內權力。當時國共合作,共黨分子一度掌握了江西的國民黨黨務,為此蔣介石指派特派員段錫朋組織「AB團」與共產黨爭奪江西省國民黨的領導權。1927年4月2日發生「四二暴動」,搞垮了國民黨江西黨部,但共黨以「反AB團」為由,在中共內部進行肅清,成為早年整肅異己的恐怖歷史。或許,可以稱為相對「白色恐怖」的「紅色恐怖」。
之所以引這段歷史,目的在說明整肅自己人,向來是某些政黨或統治者會運用的手段。古今中外皆然。這次發生在台灣的憲兵濫搜案,依筆者之見,因為該案魏姓民眾所蒐集販售的是涉及「白色恐怖」的機密文件,符合某些政治氛圍和受迫害想像,所以被炒作得很大。還有,「白色恐怖」時期軍方的角色並不光彩,軍方此舉也有湮滅證據之嫌。
下令的保防處長將領因故沒有同意申請搜索票,此程序性的錯誤,更加讓非法濫搜成為無法辯駁的事實,受處分也就難免。
不過話又說回來。很多人已經淡忘的中央社前記者郭玫蘭被控共諜案,同樣是匪夷所思的情節,外界卻沒有給予等同的關注。原因之一就是郭玫蘭的故事不合於政治正確,所以郭女雖然「不起訴」,但她受到調查單位侵害權益、到宅搜索、查扣證物等,甚至從此不能再回到新聞圈,被列「拒絕往來戶」等等,也只能自認倒楣。
郭女被新聞圈友人公認是傻大姊。筆者研究過她的不起訴書,加上對她粗淺認識,判斷正因她穿梭兩岸又和兩岸情報和反情報人員頻密接觸,毫無防備又熱中傳遞資訊的行徑,為她惹來災禍。她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罪名相當嚇人,但最終都不成立。
該斥責的是拿菜刀的人
憲兵濫搜案可責之處是違法和侵害人權。而國家機器如果迫害民眾,不能因為受整肅者的政治立場而有差別待遇。對魏姓民眾和對郭女的衡量標準都要一致。郭女親近兩岸情報人員,魏男則蒐售早年壓迫人權的機密文件,說來諷刺,但法治精神正在於一視同仁。
反情報工作有其必要,因為兩岸(或與他國)的諜對諜始終存在。但是軍事安全總隊如果淪為只會找自己人麻煩的「東廠」,就是把菜刀當兇器。該斥責的是拿菜刀的人,而不是菜刀。
作者是台灣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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