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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前年協議 擴大核事故通報範圍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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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07日 06:35
2016年03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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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省加速發展核電廠,港府與廣東省核管辦於2014年達成協議,同意於現有大亞灣應變計劃的基礎上制訂新機制,包括把大亞灣核電站發生緊急事故後24小時內向港方通報的機制,擴至涵蓋省內其他核電廠發生不同級別的事故。另外,一旦鄰近地區核電廠發生事故,若有輻射外泄,兩地會採取應變行動,本港各部門會循海陸空途徑監察空氣、食水、海水及食物是否受輻射污染。


另外,天文台已於2012年新增赤鱲角及鶴嘴兩個實時輻射監測站,令全港監測站增至12個,亦設有事故後果評估系統,評估輻射泄漏可能引致的後果。按天文台環境輻射監測報告,2014年本港輻射監測網絡錄得的環境輻射水平均處於正常範圍。天文台過往曾在不同環境及食物樣本中測量到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包括銫-137、氚、鍶-90 及鈈-239,分析結果與多年來的結果並沒有顯著分別,相信這些放射性核元素,主要來自1945至1980年間的大氣核武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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