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問﹕兒子今年3歲,平日吃飯不合作,而且常常扭計。有一次我和他吃飯前玩遊戲,玩了四個回合,我跟他說多玩一回就去吃飯了,他還答應我。怎料玩畢第五回時他卻扭計大哭不肯吃飯,嚷着要多玩一回合。我把他關在廁所內罰站,然後和丈夫去吃飯。他一直在哭,過了5分鐘我才打開門,再抱他去吃飯,而他亦停止了哭鬧。事後丈夫說我太嚴厲,因為他覺得兒子只是想我陪伴,不應該如此惡。於是我之後也不敢發惡。老實說,我也很心痛,但他罰站後真的乖乖吃飯,沒有再哭。我真的太嚴苛了嗎?另一方面,不知是否因為我太惡,他不太「黐」我,反而很「黐」爸爸。我應該如何改善?
答﹕
媽媽的懲罰方法還算合理,不必擔心自己太嚴苛。根據一項心理學研究(Maccoby & Martin, 1983;Baumrind, 1972)指出,家長的管教模式可以分為四大類,分別是放任型(滿足子女物慾上的需要,有求必應)、忽略型(忽略子女各方面的需要)、權威型(子女必須聽從父母的說話)以及恩威型(跟子女有良好的溝通亦有合理的要求)。而最理想的管教模式就是恩威型。從個案中可見,媽媽除了給予規則,亦有陪伴兒子玩遊戲,這方面做得很好,不過亦有改善的地方。
宜獨立設「冷靜角」 免混淆用途
首先,廁所未必是一個合適的地方讓孩子冷靜。廁所的用途是如廁,但懲罰他時又變成「冷靜角」,孩子混淆了用途,有可能對廁所產生恐懼。因此建議家長在家中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劃分為固定的「冷靜角」,放一張兒童椅子,並預先告知孩子若不乖就要坐在「冷靜角」冷靜。頭一兩次孩子未必明白,但試過幾次他便會自動自覺去冷靜。
懲罰與事件應有因果關係
另外,若家長對管教方法仍有疑惑,建議先採用正面管教模式,多說鼓勵說話,例如跟孩子說:「若現在去吃飯,吃完就可以玩第五個回合了。」以及透過獎勵方法,例如給予一個擁抱,以達到正面行為。當然這未必對每個孩子也行得通,若孩子還是不合作,就要在執行懲罰前預先告訴他合理的後果,合理的意思是與事件有因果關係。例如孩子不肯吃飯,合理的後果是當晚也不能吃飯,孩子感到飢餓,就會明白吃飯的重要。反之如果後果是打他,體罰跟不吃飯毫無關係,那就是不合理。讓小朋友明白因果關係,而非單靠恐嚇,孩子的行為才會改善。
只要媽媽實行「恩威型」的管教方法,兼顧愛與規則,同時多陪伴孩子郊遊、睡前講故事、聊天,了解小朋友想法,相信可大大促進親子關係。
文﹕高嘉莉
資料提供﹕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幼兒、長者及社會服務系講師蘇慧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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