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政府成立創科局,配合國策,大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再次成為潮語。之前我也談過香港的共享經濟商機,今次轉個角度,談談共享經濟在非營利機構的發展。
Botsman & Rogers(2011)論述共享經濟的經典書《What’s mine is yours: How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is changing the way we live》,羅列了共享經濟成功的要素,歸納為4大點:陌生人之間互相信任、產品/服務多餘的使用空間/能力、足夠的人群、相信公有財產(commons)。共享經濟大致可以有三種模式:
共享經濟三大模式
(一)產品服務系統(product-service systems):個人擁有的資產沒有充分使用,可以拿出來讓其他人使用。Uber和Airbnb屬於這類。
(二)再流通市場(redistribution markets):把已經沒用的個人資產或資源轉給別的用家,這個轉讓可以是捐獻、與他人交換別的東西或金錢交換。eBay和Amazon賣二手書都屬這類。香港近期的新聞主角「結束一桶專棄」也是這類。
(三)協同生活方式(collaborative lifestyles):把有共同興趣或需要的人們聚集在一起,成為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成員之間可以交換一些無形資產例如時間、空間、技能、知識等等。歐美和大陸溫州等地方推行的時間銀行(Time Bank),就是協同生活方式的例子。
港光房計劃 非牟利成功例子
共享經濟不一定是謀利的商業模式。網站維基百科(Wikipedia)就是典型。網站運營者固然不賺錢,提供維基百科內容的編輯人員都是義務工作,使用維基百科的線民則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共享經濟更不是純屬商業社會的事,政府的角色也不止是立法執法。政府擁有最多的社會資源,單是善用這些資源以滿足大眾市民需求,便已有無限的共享經濟可能。
其實共享經濟和社會服務關係密切。社會服務作為中介,就是協調社會資源,服務需求方。灣仔和屯門曾經嘗試的社區貨幣,便是應用在社會服務的時間銀行,線上提供資訊,線下提供活動。近年香港最成功的共享經濟社會服務,應是社會企業光房計劃。光房計劃是把小業主的物業租給有迫切住屋困難的單親家庭,租金按個別受助家庭的負擔能力釐定。租金會低於市價,亦不會因樓市波動而大上大落。英國慈善機構Nesta的社區老人照顧計劃Who Cares,利用網絡構建關心老人的群體和交流平台,可算是共享經濟的極致例子。南韓在2012開展的首爾The Sharing City計劃,則是政府應用共享經濟的上佳例子。共享經濟的未來,不單依附在互聯網和流動通訊的發展,也需要當地政府和法律的配合。香港商業經濟的共享經濟企業,都是小規模在窄縫中經營。反是社企,依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至於社會服務的應用,就看這個政府的承擔了。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mfchan@nobleapex.com
[陳茂峰博士 峰哥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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