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航處早前有職員向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匿名舉報,揭發當局航空管理系統存在問題,引起公眾討論僱員應如何平衡公眾利益及遵守保密規定。身兼帳委會委員的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擬於3月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建議立法就僱員披露僱主影響公共利益的違規行為,豁免僱員民事責任,同時免遭歧視或解僱,以加強對揭密者的保障。
基於公眾利益披露免民事
現行法例下,若僱員向外披露公司機密,即使有關資料牽涉公眾利益,僱員仍可能被指違約而遭解僱,甚至民事索償。梁繼昌稱,他草擬的《公共利益披露條例草案》,保障僱員在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合資格披露」的情况下(見表),免受民事責任;即使僱員受僱於跨國公司,亦可舉報公司在外地的違規行為。他表示,僱員可披露在日常工作中循合法途徑接觸的資料,惟若相關資料在干犯刑事罪行下獲取(如偷取),則不會獲豁免。
冀4月首讀 今屆會期內表決
梁繼昌表示,有意在3月將議案呈交法案委員會,期望能排隊在4月於立法會首讀,認為草案仍有機會在今屆會期內獲表決。不過,是次草案建議涵蓋政府和公務員,而私人條例草案獲通過門檻甚高,其一條件是須獲特首批准在立法會審議,並要經分組點票表決。梁繼昌坦言,政府或因草案涉及公務員而拖延,但稱若在今屆會期未能推動草案,「繼任人做都非常歡迎」。
外判工顧問不包 盼政府支持
香港電視網絡於2013年被政府拒發免費電視牌照,政府當年拒絕透露顧問報告詳情,顧問公司高層其後「爆料」,但遭投訴違反合約保密精神,其後主動請辭。不過,梁繼昌指同類案件在其草案下暫不獲保障,因其草案只包括直接僱用的僱員,不包括外判工及顧問。他承認,若草案包括後兩者將十分複雜,形容是次立法建議「非常務實」,在「不是很進取」下,希望能獲政府及議員支持。
明報記者 梁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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