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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公司加入告震寰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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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17日 06:35
2016年0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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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遺下逾300億元遺產,長房子女近日再就南沙發展項目權益興訟。長房三子霍震宇指胞兄霍震寰隱瞞家族的「有榮有限公司」可以一元回購南沙發展部分權益,早前獲高院法官批准以有榮名義,向身為有榮董事的震寰索償。有榮於周一入稟指震寰違反受信責任及失實陳述,向其索償。


指隱瞞家族回購南沙權益

入稟狀指出,原訴「有榮有限公司」於1997年把名下一股番禺發展有限公司股份轉至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該一股等同南沙發展項目的權益,有榮則可於2007年6月30日限期前回購該一股股份,惟該時限條款只有霍英東及霍震寰得悉。


原訴指出,即使限期已過,有榮仍然可回購該一股股份。若然有榮無權回購,即代表震寰身為有榮董事,卻沒有在限期屆滿前向有榮的其他董事提及回購一事,屬違反受信責任及失實陳述。


【入稟編號:HCA3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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