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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漢誤殺岳母囚3年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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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17日 06:35
2016年0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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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欠下1800萬元債項的無業漢,2014 年4月向同住的岳母借款100萬元不遂,把染有天拿水的毛巾掩着岳母口鼻,打算弄暈對方後拿走其財物還錢,但錯手把岳母焗死。沒案底的無業漢早前承認誤殺罪,昨被判囚3年。法官接納辯方指出,案發當日被告妻子遭「大耳窿」挾持作人質,威脅被告還債,但岳母拒絕借錢,被告情急下犯案。被告的10多名親友聞判在庭上拍掌歡呼。


辯方早前求情指出,被告尹凱明(39歲)因賭馬及賭波輸錢,欠下不同高利貸債項,連同住所的按揭欠債達1800萬元。其妻子朱佩麗(譯音)案發當日被高利貸挾持,對方威脅稱若不能在1小時內償還110萬元,便要「等收屍」。


稱高利貸挾持妻子逼還款

法官質疑尹之前從未向警方提及妻子被挾持一事,被告及妻子昨就此出庭作供。朱在債主要求下於前年4月4日見面,以交代確實還錢日期。朱往旺角應約,表示不能確定還款時間,被債主掌摑及「爆粗」責罵,其間尹致電朱,債主搶去朱的電話,要求尹在1小時內償還拖欠的110萬元,否則便要「等收屍」,又威脅稱知道其子在哪裏。


向岳母借100萬不遂 欲弄暈取手表

尹情急下向欲岳母謝惠琳(67 歲)借款100萬元,但被拒絕,他欲弄暈對方,取去兩隻手表希望可換取10萬元。尹用染有天拿水的毛巾掩着謝的口鼻,不久謝便沒有動彈,尹到其房間搜尋,但找不到任何財物。尹其後發現謝失去意識,立刻報警。


法官判刑時指出,尹凱明的心理報告指他為人執著,無法處理挫敗,以為金錢是衡量成功的指標;精神報告指他沒有患病。辯方呈上18封來自尹、其妻及兒子等親友的求情信。尹表示已深感後悔,傷害了妻子及其家人,無法原諒自己。妻子在求情信詳盡交代與丈夫相識、結婚及誕子的情况,法官形容信件洋溢她對被告的感情。法官判刑指控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考慮到被告犯案與本性不符,以4年半為起刑點,認罪扣減後判囚3年。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前年4月4日致電警方稱,他把岳母焗死。謝被送院急救,並於留醫4日後去世,死因為缺氧所致的腦損傷及肺炎。


【案件編號:HCCC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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