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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署質疑抽頭啖水 官批不反省須承擔責任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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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17日 06:35
2016年0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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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聆訊,傳召撰寫專家報告的科技大學副校長李行偉作供,其間水務署代表律師質疑李抽取「頭啖水」的驗水方法,無法反映食水中一般含鉛量。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批評,若水務署及房屋署在看完李行偉的報告後,仍認為毋須改變的話,就應承擔政治責任。


重申焦點為食水入屋後變化

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指出,驗冲水水辦可反映食水中一般含鉛量,質疑李行偉抽取「頭啖水」的方法。李行偉回應說,冲水一至兩分鐘後的水辦雖仍有價值,但代表性偏低,不能反映鉛含量的最高值,故須同時抽取頭浸水。委員會主席陳慶偉亦說﹕「香港好多人都飲頭浸水,水務署長係咪可以話畀市民聽新界東就冲2分鐘先飲,九龍西就冲5分鐘呀?唔得架嘛!咁咪要攞夠代表性嘅水樣本囉。」王鳴峰解釋,水務署的目標是希望做到不需冲洗便能飲用,但進入內部供水系統後,當局在管理上有限制。陳慶偉則重申,現時焦點在於食水入屋後的變化,若水務署及房屋署「覺得睇完李教授嘅報告覺得咩都唔使做嘅,咪自己承擔政治責任囉」。


指決定鉛水屋邨乃政治決定

代表受影響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則擔心,若專家同時抽取頭啖水及冲水水辦,兩者結果綜合後,有可能令原受食水含鉛超標影響的屋邨,變成不受影響。但陳慶偉說,決定哪些屋邨受鉛水影響乃政治決定,並非專家責任,「假設聽日叫教授驗晒所有屋邨,水務署都可以唔承認,會話係驗水方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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