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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筆者在《明報》(1月20日)就BNO法理地位問題回應張志剛後,前民航處長樂鞏南(1月25日)以及張志剛(1月27日)都再度撰文回應。筆者也算半個航空界人士,素來敬重樂鞏南在民航方面的貢獻和知識。惟因樂鞏南是民航方面的專家,而非國際法以及國籍法,因此樂鞏南的論點如何令人失望亦好,亦不擬撰文回應。而張志剛無端扯到BNO與英國關係的論點,依然似是而非,筆者不得不花時間反駁。
英國為何要發BNO?
對英國而言,讓離開英國的殖民地人民保留英國國籍,與留下尾巴無異,因此,如果個別英國殖民地主動爭取獨立,或公投獨立,英國亦不會讓相關殖民地的人民保留英國國籍,最典型例子是新加坡。由於新加坡一直爭取獨立,當新加坡總督柏立基促成成立新加坡自治領時,新加坡人的國籍已經不是一般殖民地的「英國臣民:聯合王國及其屬地公民」(British Subject: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而是「英國臣民:新加坡公民」(British Subject: Citizen of Singapore)。英國人立心要切斷與前殖民地之間的國籍聯繫,可以十分決斷。
現時像香港般保留英國國籍的前殖民地人民,最典型例子就是馬來西亞檳城和馬六甲兩地的華人。檳城和馬六甲與新加坡一樣,同樣是直屬英國的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但由於當地華人並無像新加坡一樣可以公投決定加入馬來西亞與否,而華人對未來的馬來西亞充滿疑慮,因此英國准許兩地以華人為主的英籍人士保留英籍,也是現有一大部分與BNO一樣沒有居留權,甚至連像BNO的英國入境保證也沒有的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簡稱BOC)持有人來源。由於香港並未有公投決定去向,所以英國才不得不保留BNO這種奇怪身分,筆者相信如果1997年前香港人可以公投決定是否接納《中英聯合聲明》的主權安排,香港人並不會持有任何形式的英籍。
英國曾有一段時間想減少持有BNO的人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2015年4月前,BNO持有人放棄英國國籍,只要填妥表格RN即可,不用繳納任何費用;但由2015年4月開始,BNO與英國公民一樣,要放棄國籍必須繳納225英鎊費用,相等於申請BNO護照費用兩倍。而英國對BNO持有人參與工作旅遊計劃簽證人數不設上限,近年英國政府甚至大事在香港宣傳BNO持有人可以申領即日可取的緊急護照,出現當有事急需補領旅遊證件時,香港人要向英國使館求助,而並非入境處的滑稽狀况。到底英國想透過BNO切斷與香港聯繫,還是維持更緊密關係,英國政府的作為已經說明清楚,再引用民主派被認為過氣政客的言論,實無太大作用。
特區護照也不是完整中國護照
英國不讓英國公民以外英籍持有人自由留在英國,這當然很不理想,這亦令英國至今無法確認《歐洲人權公約》第四協約(ECHR Protocol 4),導致英國至今無法就《英國人權法》(British Bill of Rights)進行立法。但英國有的問題,中國和台灣都同樣存在,甚至更嚴重。現時特區護照持有人仍然不能持特區護照進入中國境內,必須另持中國公安機關發出的回鄉證,這比BNO在英國境內的待遇還不如,BNO好歹還印有持證人探訪英國本土不用簽證的保證字樣。說到底,特區護照只是中國版本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而己,甚至更糟,台灣的無戶籍護照持有人只要經過加簽仍可進入台灣,但特區護照是無法取得任何加簽進入中國本土,用特區護照出入台灣可能比出入中國還容易得多,若張志剛振振有詞指摘英國,為何不先為特區護照持證人爭取持用特區護照即可來往中國,甚至居留中國的便利?
BNO地位如何,事實會說話,不以主觀意志為轉移。張志剛一次又一次漠視事實,作出評論,以他行政會議成員尊貴身分而言,着實令人失望。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參與BNO平權20年
英國為何要發BNO?
對英國而言,讓離開英國的殖民地人民保留英國國籍,與留下尾巴無異,因此,如果個別英國殖民地主動爭取獨立,或公投獨立,英國亦不會讓相關殖民地的人民保留英國國籍,最典型例子是新加坡。由於新加坡一直爭取獨立,當新加坡總督柏立基促成成立新加坡自治領時,新加坡人的國籍已經不是一般殖民地的「英國臣民:聯合王國及其屬地公民」(British Subject: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而是「英國臣民:新加坡公民」(British Subject: Citizen of Singapore)。英國人立心要切斷與前殖民地之間的國籍聯繫,可以十分決斷。
現時像香港般保留英國國籍的前殖民地人民,最典型例子就是馬來西亞檳城和馬六甲兩地的華人。檳城和馬六甲與新加坡一樣,同樣是直屬英國的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但由於當地華人並無像新加坡一樣可以公投決定加入馬來西亞與否,而華人對未來的馬來西亞充滿疑慮,因此英國准許兩地以華人為主的英籍人士保留英籍,也是現有一大部分與BNO一樣沒有居留權,甚至連像BNO的英國入境保證也沒有的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簡稱BOC)持有人來源。由於香港並未有公投決定去向,所以英國才不得不保留BNO這種奇怪身分,筆者相信如果1997年前香港人可以公投決定是否接納《中英聯合聲明》的主權安排,香港人並不會持有任何形式的英籍。
英國曾有一段時間想減少持有BNO的人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2015年4月前,BNO持有人放棄英國國籍,只要填妥表格RN即可,不用繳納任何費用;但由2015年4月開始,BNO與英國公民一樣,要放棄國籍必須繳納225英鎊費用,相等於申請BNO護照費用兩倍。而英國對BNO持有人參與工作旅遊計劃簽證人數不設上限,近年英國政府甚至大事在香港宣傳BNO持有人可以申領即日可取的緊急護照,出現當有事急需補領旅遊證件時,香港人要向英國使館求助,而並非入境處的滑稽狀况。到底英國想透過BNO切斷與香港聯繫,還是維持更緊密關係,英國政府的作為已經說明清楚,再引用民主派被認為過氣政客的言論,實無太大作用。
特區護照也不是完整中國護照
英國不讓英國公民以外英籍持有人自由留在英國,這當然很不理想,這亦令英國至今無法確認《歐洲人權公約》第四協約(ECHR Protocol 4),導致英國至今無法就《英國人權法》(British Bill of Rights)進行立法。但英國有的問題,中國和台灣都同樣存在,甚至更嚴重。現時特區護照持有人仍然不能持特區護照進入中國境內,必須另持中國公安機關發出的回鄉證,這比BNO在英國境內的待遇還不如,BNO好歹還印有持證人探訪英國本土不用簽證的保證字樣。說到底,特區護照只是中國版本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而己,甚至更糟,台灣的無戶籍護照持有人只要經過加簽仍可進入台灣,但特區護照是無法取得任何加簽進入中國本土,用特區護照出入台灣可能比出入中國還容易得多,若張志剛振振有詞指摘英國,為何不先為特區護照持證人爭取持用特區護照即可來往中國,甚至居留中國的便利?
BNO地位如何,事實會說話,不以主觀意志為轉移。張志剛一次又一次漠視事實,作出評論,以他行政會議成員尊貴身分而言,着實令人失望。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參與BNO平權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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