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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巡查年宵打擊侵權活動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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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02日 12:00
2016年02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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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海關人員在多個年宵市場向檔主派發傳單,呼籲他們切勿售賣侵權物品。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黃蕙荃表示,會加強巡查各區,包括年宵市場,積極執法,嚴厲打擊銷售侵權物品,保障消費者權益。

 

去年11月,海關已去信投得年宵市場攤檔的檔主,提醒他們入貨時要小心查證貨品的真偽和來源,如有懷疑,應先向代理商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和罰款50萬元。

 

根據《版權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和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如有懷疑售賣侵權物品資料,可致電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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