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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設實驗所 免收豁免書費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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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25日 12:00
2016年01月25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公布協助測試及校正實驗所在工業大廈營運的新措施,免收申請在工廈設立測試實驗所的豁免書費用,2月1日起生效。

 

業主可向地政總署申請將整幢或某部分工廈單位用作測試實驗所,工廈的法定圖需准許作有關用途、或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許可、或在規劃管制下被視為現有用途。

 

地政總署可徵詢創新科技署,以決定申請是否符合測試實驗所用途。 創新科技署表示,新措施有助測試實驗所在香港營運,從而推動檢測和認證業發展。

 

新措施在2016施政報告中提出,以協助測試實驗所在工廈營運。

 

現時,工業大廈土地契約一般指定為「工業及/或倉庫」用途,測試實驗所不被視作工業用途。業主可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繳付豁免書費用和行政費用,要求准許作實驗所用途。新政策下,業主申請時只需繳付行政費用,無須繳付豁免書費用。

 

實施詳情已載列於作業備考(編號1/2016),並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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