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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食肆罌粟殼加餸 多涉火鍋炸雞拉麵店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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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22日 06:35
2016年0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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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在內地調查食品違法添加行為,發現35間食肆和餐飲公司在食品中加入罌粟鹼、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涉嫌違反內地《食品安全法》。有香港醫生表示,罌粟主要用以製造海洛英等毒品及麻醉神經的藥物,罌粟殼不應食用,過量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


食藥監總局前日發布通告稱,35間被查的食肆和餐飲公司中,5間已被檢控,20間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另有10間正由食藥監部門調查。根據內地法例,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違反《食品安全法》關於「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規定,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周黑鴨」「胡大」名店受查

今次被查名單中,不乏出售鴨類滷味的「周黑鴨」和在北京簋街經營麻辣小龍蝦的「胡大」等知名品牌。食藥監總局還強調,加強對火鍋店、麻辣燙、炸雞店、拉麵館的監督,說明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行為多出現於上述類型的食肆。由於罌粟殼屬違禁品,多數食肆不敢明目張膽添加,而是磨製成粉末加入火鍋湯底等,據說罌粟殼成分有「提味」作用。


港醫生:可致上癮 過量致死

香港家庭醫生鄭志文對本報表示,食用罌粟殼或嗎啡類藥物可能導致上癮,雖有鎮痛、放鬆情緒等作用,但嗎啡過量會抑制呼吸,影響中樞神經,出現抽筋、便秘等症狀,甚至致死。鄭志文指出,平時接觸到的相關藥物,比如含有可待因的咳藥水和含有嗎啡的止痛藥,都有法例管制用量。


鄭醫生稱,有些麵包加入罌粟籽是可食用的,因為罌粟籽不含嗎啡、可待因等成分。不過,一般人很難分辨食品中是否含有罌粟殼成分,鄭醫生表示,如果食後與平時感覺不同,比如出現興奮、渴睡或不吃時「周身不舒服」等情况,即應注意是否吃到被加入罌粟殼成分的食品。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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