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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憑《我的少女時代》走紅的台灣小生王大陸,欲與經理人柴智屏解約,但雙方談判破裂,最後要訴諸法律。昨日王大陸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自己無法負擔柴智屏所開出一次過付清約700萬港元賠償金等條件,他更訴苦在公司這3年收入僅得25萬港元。柴智屏昨日亦召開記者會,指過往與對方關係情如母子,賠償條件又是王大陸父親提出,她並說﹕「年輕人都有迷失的時候,我並不會怪他。」
談判破裂
王大陸因與柴智屏的群星瑞智經紀公司解約談不攏,昨午在律師事務所舉行記者會。王大陸在律師及好友姚鳳群陪同下現身,現場大批媒體採訪。
「談的條件無法負擔」
王大陸一開口就說﹕「我好緊張,我最好的朋友,欣賞的女生也在這公司。我17歲出道,所理解的工作環境和在柴智屏公司感受到的文化是不同的,公司裏有謠言,一直沒有改變。我早就想離開,擔心影響《我的少女時代》票房。我掙的錢沒那麼多,談的條件我無法負擔。」王大陸雖然提到好兄弟和欣賞的女生,但他笑着否認說他講的是柯震東和劉奕兒。
要單方中止經理人委任契約
胡律師出示柴智屏簽名文件,證明她在12月2日簽下答應解約的條件,要求王大陸一次付清3000萬台幣(約700萬港元),並限制王大陸轉約對象,未來4年還要照合約比例抽佣,並為柴智屏拍3套電影,每部片酬為100萬人民幣(約120萬港元)。雖然王大陸父親王台慶亦已簽名,但是王大陸本人不同意亦未簽名,因此不生效。王大陸的律師已經寄出存證信函告知柴智屏,要單方中止經紀委任契約。
王大陸申訴過去3年多在柴智屏公司所得收入僅100萬台幣(約25萬港元),換言之平均一年收入才得約8.5萬。王大陸被外界批評忘恩負義,他反問﹕「如果我拍了《我的少女時代》沒有紅的話,會叫忘恩負義嗎?」他續道﹕「我沒有要傷害任何人,之後會好好面對自己要走的路,因試過調適自己,但沒辦法改變什麼,離開就是最好的決定。」
柴智屏﹕王父主動提出解約條件
柴智屏隨後亦召開記者會,回應王大陸對公司的指摘,她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並指﹕「這些條件是王台慶(王大陸父親)主動提的,3000萬台幣(約700萬港元)是感謝幫他兒子拍《排球甜心》,算是補償,並在原本合約期內繼續抽佣。至於把經紀約的權益轉給哪家公司?他(指王台慶)提供他朋友的公司 『縱橫國際』,因為是徐立功的公司,所以我信任並且同意。只有最後一條是我提出,不希望彼此關係從此破裂,希望他主動提出願意再為公司拍3部電影,他爸爸說應該的!還說不要錢都要來!我們說不能佔他便宜,至少要給酬勞100萬人民幣。」
出示手機微信證「母子」關係
柴智屏也解釋與王台慶的協議中,明列要王大陸同意才生效,是顧慮王大陸是成年人,應該徵求他本人同意。對於王大陸訴苦3年來才掙到25萬港元,柴智屏表示站在公司立場,當然希望藝人多接工作,但並非所有人都像柯震東一樣可以迅速走紅。
柴智屏自認和他情同母子,但至今不了解他心中的委屈是什麼,她還拿出手機微信證明「母子」是王大陸說的,王還曾對她說「I Love You」。她說﹕「年輕人都有迷失的時候,我並不會怪他。」她仍強調王大陸的經紀約仍在她的群星瑞智公司,合約並未失效。
「年輕人都有迷失時候 我不怪他」
柴智屏並透露曾和王大陸面對面談過,對方稱沒有對其不滿,只與公司中人相處不到,她還建議對方自組工作室處理事務,但經紀約仍在群星瑞智。到現在她仍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談,不要對簿公堂。對於傳出柴智屏質疑他為何可當《我的少女時代》男主角?柴否認說過這句話,並反問﹕「我說這樣的話合理嗎?」
談判破裂
王大陸因與柴智屏的群星瑞智經紀公司解約談不攏,昨午在律師事務所舉行記者會。王大陸在律師及好友姚鳳群陪同下現身,現場大批媒體採訪。
「談的條件無法負擔」
王大陸一開口就說﹕「我好緊張,我最好的朋友,欣賞的女生也在這公司。我17歲出道,所理解的工作環境和在柴智屏公司感受到的文化是不同的,公司裏有謠言,一直沒有改變。我早就想離開,擔心影響《我的少女時代》票房。我掙的錢沒那麼多,談的條件我無法負擔。」王大陸雖然提到好兄弟和欣賞的女生,但他笑着否認說他講的是柯震東和劉奕兒。
要單方中止經理人委任契約
胡律師出示柴智屏簽名文件,證明她在12月2日簽下答應解約的條件,要求王大陸一次付清3000萬台幣(約700萬港元),並限制王大陸轉約對象,未來4年還要照合約比例抽佣,並為柴智屏拍3套電影,每部片酬為100萬人民幣(約120萬港元)。雖然王大陸父親王台慶亦已簽名,但是王大陸本人不同意亦未簽名,因此不生效。王大陸的律師已經寄出存證信函告知柴智屏,要單方中止經紀委任契約。
王大陸申訴過去3年多在柴智屏公司所得收入僅100萬台幣(約25萬港元),換言之平均一年收入才得約8.5萬。王大陸被外界批評忘恩負義,他反問﹕「如果我拍了《我的少女時代》沒有紅的話,會叫忘恩負義嗎?」他續道﹕「我沒有要傷害任何人,之後會好好面對自己要走的路,因試過調適自己,但沒辦法改變什麼,離開就是最好的決定。」
柴智屏﹕王父主動提出解約條件
柴智屏隨後亦召開記者會,回應王大陸對公司的指摘,她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並指﹕「這些條件是王台慶(王大陸父親)主動提的,3000萬台幣(約700萬港元)是感謝幫他兒子拍《排球甜心》,算是補償,並在原本合約期內繼續抽佣。至於把經紀約的權益轉給哪家公司?他(指王台慶)提供他朋友的公司 『縱橫國際』,因為是徐立功的公司,所以我信任並且同意。只有最後一條是我提出,不希望彼此關係從此破裂,希望他主動提出願意再為公司拍3部電影,他爸爸說應該的!還說不要錢都要來!我們說不能佔他便宜,至少要給酬勞100萬人民幣。」
出示手機微信證「母子」關係
柴智屏也解釋與王台慶的協議中,明列要王大陸同意才生效,是顧慮王大陸是成年人,應該徵求他本人同意。對於王大陸訴苦3年來才掙到25萬港元,柴智屏表示站在公司立場,當然希望藝人多接工作,但並非所有人都像柯震東一樣可以迅速走紅。
柴智屏自認和他情同母子,但至今不了解他心中的委屈是什麼,她還拿出手機微信證明「母子」是王大陸說的,王還曾對她說「I Love You」。她說﹕「年輕人都有迷失的時候,我並不會怪他。」她仍強調王大陸的經紀約仍在她的群星瑞智公司,合約並未失效。
「年輕人都有迷失時候 我不怪他」
柴智屏並透露曾和王大陸面對面談過,對方稱沒有對其不滿,只與公司中人相處不到,她還建議對方自組工作室處理事務,但經紀約仍在群星瑞智。到現在她仍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談,不要對簿公堂。對於傳出柴智屏質疑他為何可當《我的少女時代》男主角?柴否認說過這句話,並反問﹕「我說這樣的話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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