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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門牌被指混亂 村民:找不到因沒走小路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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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09日 06:35
2015年09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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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有意參選的見習測量師姚潔凝(圖),昨日提出53個投訴個案,其中有11個假地址成功獲法庭接納,當中包括選舉事務處職員打錯地址及已移民外國等,她又質疑寮屋作登記地址的合法性。不過,裁判官指香港一直有嚴重房屋問題,他亦在非法的寮屋出生,香港的居住模式千變萬化,店舖亦有可能成為居所。


姚潔凝投訴石澳村的寮屋門牌混亂,屬違法建築。她曾親身到石澳檢視,發現7間寮屋,有部分沒有門牌只有郵箱,質疑以寮屋作登記地址的合法性。其中被姚投訴的張氏一家親自出庭反對。張在庭外指一家四口在石澳村居住多年,又指姚沒有走小路,才找不到其住址。張又表示不理解為何姚會投訴,令他要長途跋涉從港島到沙田法庭答辯。姚則希望選舉事務處考慮修訂指引,如何定義一個有效的選民登記地址。


測量師質疑寮屋地址合法性

姚潔凝又指出,曾檢視赤柱及石澳一帶的選民登記地址,發現當中有人以商舖為登記地址,她上訴指商舖並非居所,選民不可以此作登記,要求法庭剔除。其中一名被投訴的赤柱陳先生出庭答辯,他表示自己在舖內「朝桁晚拆」,亦曾提供住址證明。


選民以舖為家 官指居住模式多變

裁判官馬漢璋表示,香港一直有嚴重的房屋問題,他自己亦在非法的竂屋出生,而香港的居住模式千變萬化,即使店舖亦有可能成為居所。選舉事務處解釋指高等法院曾有案例,有露宿者曾以公園作登記地址,其個案亦獲法庭所接受,處方只會考慮該地址是否為選民常住地址。馬官認為處方的解釋合理,居住地合法性與投票權無關,故駁回上述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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