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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強制通報未滿16歲懷孕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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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26日 06:35
2015年07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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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衛生福利部本月中旬致函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要求醫療院所若接觸16歲以下的懷孕少女,就須依性侵害案件向當局通報,但衍生的後續問題卻不去思考處理。台北馬偕醫院副院長施壽全近日在社交網絡發文指摘政府「找個墊背的,把部分責任卸到醫師(即醫生)身上」。


自願否皆需通報防性侵害

台灣衛生福利部的文件稱,醫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如知悉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而且通報不得超過24小時;未滿16歲之兒童及少年不論是否為自願的性行為,皆屬於法定通報事項。對此,台灣的婦產科醫學會曾大表不滿。施壽全上周四(23日)深夜於社交網絡發文認為,「政府一道命令……讓第一線醫師很「鬱卒」!」他憂慮稱:「會把無助的小女孩逼給密醫處理!」


「把無助小女孩逼給密醫處理」

風傳媒援引施壽全稱,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及懷孕的狀况愈來愈多,求助電話也愈來愈頻繁,所以政府壓力也愈來愈大,怎麼辦?「聰明的政府」,很快有了想法——先找個墊背的,把部分責任卸到醫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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