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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新一輪拘捕和約談過百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引來國際關注。事件內情非我等一輩能夠掌握分析,但也非以事不關己來個不理會。這也是本文出發點。
當任何一個政權帶動國家走向現代化,都需有高質素的人民配合,才可能成功。然而,一個國家有十幾億人口,質素參差是必然的。近年,政權期望藉好質素的帶起差質素的,委實是理論可行、實踐難行。
官方系統中,好官帶起庸官,不見得容易。從良久才抓到一隻大老虎作反面教材,可見善治的阻力甚大。近日中紀委網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負責經濟案例的副院長奚曉明涉嫌違紀違法,連法官也其身不正,可見庸官壞官充斥。民間系統中,良民帶起平民,也不見起色。本文關注這一方面,就是可以合理地理解為良民中一類的維護人權的律師(正如醫師、教師亦是良民,雖然按職業來理解有可議之處)。
維權律師應被視「可」服務國家
改革開放至今,經濟先好起來,法治也跟上來。律師在兩者起關鍵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律師工作若限於狹義的經濟活動,就非盡其才;經濟活動往往涉及不義,律師維護苦主、提出訴訟、教育公眾,可令社會進步。但內地「律師維權」行到哪一步就是踏過紅線?做到哪程度就是政治犯禁?似乎決定於政治氣候。本文不是持定所有維權律師涉案就必是寃案,本文試圖善意地提出,做維權工作的律師,應被視「可」服務國家,甚至「可」配合維穩。理由如下:
(一)維權律師可推動依法治國。中國官員發言往往不離「依法治國」,正義形象可謂深入民心;維權律師則似乎被描繪成社會敗類,與政府對着幹的一群。今天高官大談法治本是好事,但是否只有官員大談大做就已足夠?不容律師介入的法治是否進步的法治?依法治國要見其效,尤其是不再重現文革時期大量的寃假錯案,正當正義的民間維權有其需要。
(二)維權律師可協助打擊貪官。今天國家雖然是經濟暢旺,同樣是貪官處處,人人厭惡。打貪不易,官官互衛、官商勾結,龐大的利益集團魔高一丈。中央下令黨內「自己人抓自己人」,成效必然有限。打貪大員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應善用維權律師在前線的正義力量,來個內外夾擊,收效必然更大。
(三)維權律師可防範社會動亂。上京上訪、官民對峙、寃案積壓,動亂時有所聞。中國歷史的改朝換代,屢證上述諸因。當今之世,單單發展經濟不再是大道理。盛世不是人人有錢就是,聖經說到「貪財是萬惡之根」,指出金錢最易腐蝕心靈,從根本破壞社會和諧,這證諸各國貧富懸殊指數與安定指數成反比。維權律師不乏義助窮人之輩,可予窮困受壓者以法律正途尋求出路,防止底層群眾走向偏激生亂,甚至被恐怖分子招攬。
(四)維權律師可阻止外國滲透。如今西方國家經濟上被中國趕過而失其威勢。然而,歐美諸國仍可以其法治支撐其威勢,更可取笑中國的法治不彰、打壓維權如三流國家。中國既然主導「一帶一路」融入國際社會,法治不能以中國特色說了算,善用法律人才才是上策。國家要有自信,才不會視各式國際交往為外國滲透。如今的法改走到十字路口,律師被視為助力來增強法治社會體質,或被視為阻力來攻擊政權(甚至被視為外國滲透工具),本於一念之差,慎之。
談維權律師事件,輿論往往是用對立式支持或反對。本文試採代入式思維,盼帶來另類效果。
作者是哲學博士、衛道神學研究院神學哲學科副教授
當任何一個政權帶動國家走向現代化,都需有高質素的人民配合,才可能成功。然而,一個國家有十幾億人口,質素參差是必然的。近年,政權期望藉好質素的帶起差質素的,委實是理論可行、實踐難行。
官方系統中,好官帶起庸官,不見得容易。從良久才抓到一隻大老虎作反面教材,可見善治的阻力甚大。近日中紀委網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負責經濟案例的副院長奚曉明涉嫌違紀違法,連法官也其身不正,可見庸官壞官充斥。民間系統中,良民帶起平民,也不見起色。本文關注這一方面,就是可以合理地理解為良民中一類的維護人權的律師(正如醫師、教師亦是良民,雖然按職業來理解有可議之處)。
維權律師應被視「可」服務國家
改革開放至今,經濟先好起來,法治也跟上來。律師在兩者起關鍵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律師工作若限於狹義的經濟活動,就非盡其才;經濟活動往往涉及不義,律師維護苦主、提出訴訟、教育公眾,可令社會進步。但內地「律師維權」行到哪一步就是踏過紅線?做到哪程度就是政治犯禁?似乎決定於政治氣候。本文不是持定所有維權律師涉案就必是寃案,本文試圖善意地提出,做維權工作的律師,應被視「可」服務國家,甚至「可」配合維穩。理由如下:
(一)維權律師可推動依法治國。中國官員發言往往不離「依法治國」,正義形象可謂深入民心;維權律師則似乎被描繪成社會敗類,與政府對着幹的一群。今天高官大談法治本是好事,但是否只有官員大談大做就已足夠?不容律師介入的法治是否進步的法治?依法治國要見其效,尤其是不再重現文革時期大量的寃假錯案,正當正義的民間維權有其需要。
(二)維權律師可協助打擊貪官。今天國家雖然是經濟暢旺,同樣是貪官處處,人人厭惡。打貪不易,官官互衛、官商勾結,龐大的利益集團魔高一丈。中央下令黨內「自己人抓自己人」,成效必然有限。打貪大員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應善用維權律師在前線的正義力量,來個內外夾擊,收效必然更大。
(三)維權律師可防範社會動亂。上京上訪、官民對峙、寃案積壓,動亂時有所聞。中國歷史的改朝換代,屢證上述諸因。當今之世,單單發展經濟不再是大道理。盛世不是人人有錢就是,聖經說到「貪財是萬惡之根」,指出金錢最易腐蝕心靈,從根本破壞社會和諧,這證諸各國貧富懸殊指數與安定指數成反比。維權律師不乏義助窮人之輩,可予窮困受壓者以法律正途尋求出路,防止底層群眾走向偏激生亂,甚至被恐怖分子招攬。
(四)維權律師可阻止外國滲透。如今西方國家經濟上被中國趕過而失其威勢。然而,歐美諸國仍可以其法治支撐其威勢,更可取笑中國的法治不彰、打壓維權如三流國家。中國既然主導「一帶一路」融入國際社會,法治不能以中國特色說了算,善用法律人才才是上策。國家要有自信,才不會視各式國際交往為外國滲透。如今的法改走到十字路口,律師被視為助力來增強法治社會體質,或被視為阻力來攻擊政權(甚至被視為外國滲透工具),本於一念之差,慎之。
談維權律師事件,輿論往往是用對立式支持或反對。本文試採代入式思維,盼帶來另類效果。
作者是哲學博士、衛道神學研究院神學哲學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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