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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結業前照收費 前高官涉違商品例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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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30日 21:35
2015年04月3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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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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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開設語言教育中心,涉在結業前收取兩名客戶共8900元課程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兩罪。他昨於預審時表明10年來為中心投入1.5億元,不會欺騙顧客數千元。控方指本案乃有關控罪的首次審訊。


稱投資1.5億 不會騙客數千元

案件下月5日開審,因一名證人不能如期出席,昨召開預審處理。暫委裁判官許肇強問周東山(70歲)何不聘律師,周說中心已清盤,現依靠每月5.4萬元長俸支持兩名兒子攻讀大學,並靠銀行透支維生,「唔想再嘥錢」,又認為當值律師服務不能掌握本案。周表明不會爭議事實,但會以沒有犯罪意圖抗辯。


控方表示依賴周的書面供辭作指控,周覺得「不公道,用我嘅口供檢舉我」。許官解釋法律容許此做法,又說理解周有學識,「最弊就係知啲唔知啲」。許官一再呼籲周聘律師代辯,周稱曾讀法律,任職勞工處時處理檢控工作,亦找來當律師的學長研究本案文件,「今次畀50年朋友害,但呢個師兄唔會」。


拒聘律師 官﹕知啲唔知啲

周否認兩項不當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指他身為東山語言中心董事,於2013年12月14日至去年2月4日沒有理由相信可提供服務,仍收取6500及2400元課程費。


【案件編號:KCCC8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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