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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欠供公積金 積金局入稟追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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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6日 21:35
2015年04月2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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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獲續牌的亞視,繼本月初被裁定欠薪罪成罰款69萬元後,再涉未有為僱員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俗稱公積金)供款。積金局日前首度入稟區院控告亞視,指其拖欠今年1月1日至31日的公積金供款,遂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追討欠款及附加費共53.7萬元,另要求亞視支付訟費。


涉款約50萬

入稟狀未有交代被拖欠公積金的員工數目及詳情。亞視發言人稱正安排繳付有關款項;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則表示資金「陸續到位」,希望公積金欠款問題可盡快解決。葉透露亞視未來一兩天將召開董事會討論港視向亞視提供節目的建議。


葉家寶﹕資金「陸續到位」

亞視新聞部副採訪主任陳國揚稱對事件十分關注,認為涉及員工應有權益,將向公司了解。陳指公司過去只強調有為員工供強積金,並着他放心,但未有交代公積金情况。據他所知,參加公積金計劃的員工均是1990年代或以前入職的資深員工。


此外,陳透露亞視於4月1日獲悉不獲續牌後,新聞部陸續有員工計劃或已離職。他指新聞部上月底約有150人,至今約一成人、即10多人已「跳船」,其中國際台屬重災區,已有4至5人離職,而本港台10名港聞記者中則有1人離職。他說人手減令編採「好困難」,試過一日只有3名港聞記者工作。現時亞視新聞部有數名大專學生任兼職,但因考試臨近,其工時亦將減少。


新聞部一成人「跳船」

根據法例,僱主若沒為僱員的公積金計劃供款,積金局只能循民事途徑追討,僱主毋須承擔刑責;相反,法例訂明若僱主沒繳付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且沒從僱員入息中扣除5%作僱員供款,最高可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法例亦訂明公積金計劃的「指定人士」,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追討公積金欠款,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積金局資料顯示,亞視公積金計劃的「指定人士」包括高級副總裁劉瀾昌。


【入稟編號:DCCJ17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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