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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撐「袋住先」須為自私付出代價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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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21日 06:35
2015年03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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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前中大民意調查數據顯示,46%接受訪問的市民主張否決根據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制訂的政改方案,而支持「袋住先」的人士則佔40%。這組數字突顯了社會的兩極分化,空前撕裂,10年前曾慶紅副主席訪港時的主旋律「和諧香港」果真「往事只能回味」!


筆者自去年9月以來,多次在本報力陳人大常委會8•31決定違反改革開放政策,違反「一國兩制」方針,違反《基本法》的錯誤,指出其指導思想乃「階級鬥爭為綱」陰魂不散的「一左二窄」本質。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然而8.31決定是「適當的決定」抑或「不適當的決定」,香港社會政改討論豈可迴避這一大是大非問題!


毫無疑問,希望香港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是全體港人的共同期盼。正因如此,部分市民懷着善良的願望對依據8.31決定的政改方案傾向「袋住先」,原因是被特區政府和某些建制派人士叫得震天價響的「由500萬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終究比只由1200個選委投票更民主」的「理由」所迷惑!


一段權威論述

為了令贊成「袋住先」的市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妨先聽聽下面一段權威論述:

「選舉權是不是能夠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運用,與被選舉權有無不合理的限制與剝奪,具有着不可分離的密切關係。」


「有選舉權存在,就同時有被選舉權存在。如果被選舉權受了限制,則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了限制。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則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舉他們,因而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着限制了。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受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受同等的被選舉權。」


「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


以上精闢論述,並非哪位泛民人士的「異端邪說」,恰恰是引自71年前即1944年2月2日中共中央機關報《新華日報》社論〈論選舉權〉!

依據上世紀40年代中共發出的「歷史的先聲」,大家對照一下去年人大常委會8.31決定「落3閘」的「第一道閘門」:「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4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眾所周知,儘管泛民主派在香港回歸以來歷次立法會地區直選中獲得55%至62%選民支持,但由於不合理的安排,在上屆選委會中只得17%席位;按照8.31決定,泛民主派在未來提委會的席位當然亦和上屆選委會一樣維持不變只獲得17%左右席位。問題是,8.31決定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法律規定,無視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早已行之有效、各方認同的「八分之一」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民主程序,包藏禍心的提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如此一來,在未來提委會只有17%席位的泛民主派代表人物要想如同2007年公民黨梁家傑、2012年民主黨何俊仁一樣「出閘」便變得比登天還難,泛民按照基本法立法原意的「均衡參與」的公民權利被一筆勾銷,只剩下建制派候選人於法無據的「壟斷參與」!


顯而易見,以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為框架的政改方案:第一是明目張膽的令泛民主派代表人物「被剝奪了被選舉權」(《新華日報》社論語),違反基本法第26條、第25條和第44條;第二是橫蠻無理的取消了500萬合資格選民當中55%至62%泛民支持者的提名權,正屬於「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而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舉他們,而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着限制了」,同樣是違反基本法第26條和第25條!

當然,撐「袋住先」的群體主要是建制派及其支持者,有些人內心上會自私地覺得:照8•31決定框架設計的政改方案,不給泛民代表人物「出閘」也好,不讓泛民支持者選擇自己的行政長官候選人也好,「反正我作為普通選民有權投票選行政長官就是好」!

馬丁•尼莫拉的沉痛自白

對於這種自私,最好記住馬丁•尼莫拉的一段沉痛的自白: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着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人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同樣道理,對於某些朋友來說,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基於所謂「管治權之爭」敵我意識、鬥爭哲學、冷戰思維,實際上剝奪泛民代表人物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公民權利,你袖手旁觀不出聲還要撐「袋住先」,因為你不是泛民代表人物;8.31決定剝奪55%至62%選民的提名權和選舉自己支持的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公民權利,你隔岸觀火不出聲還要撐「袋住先」,因為你不是55%至62%當中一分子!這種自私會帶來什麼後果呢?很明顯,撐「袋住先」就是容忍「一左二窄」治港思維固定化,任由違反基本法的錯誤決定合法化,默許不公正、不公義、不公道的假普選合理化,接納踐踏香港自由法治核心價值做法常態化,發展下去,「一國兩制」遲早蛻變為「一國一制」,港人不論建制派或泛民主派,都要淪為「一黨專政」的「臣民」,都要生活在「不講普世價值、不講新聞自由、不講司法獨立……」等「七不講」的世界,人們終究要為自己撐「袋住先」的自私付出巨大歷史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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