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及超支下,政府正研究港鐵有否違反協議或疏忽並提出申索。不過,港鐵昨於2014年業績報告中首次披露,根據與政府簽訂的委託協議,假若政府提出申索,港鐵的賠償額已經「封頂」,相等於港鐵承建高鐵所收取的管理費金額,即現時的45.9億元。另外,港鐵更明言工程延誤下「若港鐵收到的管理費沒有增加,公司未必能夠收回內部成本」,暗示港鐵可能向政府追加額外管理費。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若政府確曾同意設賠償上限,立法會必然追究。
田北辰:倘政府同意設限 立會必追究
現時高鐵的官方預算為715億元,較原預算超出65億元,惟政府早前表示要再估算造價。港鐵新任行政總裁梁國權昨在業績記者會上表示,目前高鐵整體工程已完成66%,港鐵正做超支估算,預計今年第2季完成,屆時會交報告予政府,故目前未能確定政府實際須承擔款項。
涉款20億 未計再超支
港鐵去年中曾於港交所發出通告,指運房局向港鐵致函,要求港鐵「承擔與項目延誤有關的所有費用。政府非常不可能就項目提供任何額外資金」。但港鐵昨日披露,於去年底已收到港府45.9億元的工程管理費用,又指「特區政府有權向公司提出申索……」但根據委託協議,港鐵要承擔的總法律責任設有上限,相等於港鐵收到的項目管理費。換言之,若政府向港鐵索償,扣取其整筆管理費45.9億元,仍未足以填補暫時超支的65億元,這仍未計及進一步的超支估算。
運房局:將評估港鐵責任 保留追究權利
被問及政府最後會否動用20億元「填氹」時,梁國權回應「我們會按照委託協議的做法,我們正做估算,我哋睇吓做完個估算先啦!」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昨表示,高鐵超支及相關費用承擔問題,政府將按協議處理,當中會評估港鐵就項目推展、延誤和超支的責任,作出適當處理,並會保留一切追究應負合約責任的權利。
另外,港鐵亦在業績報告中表示,因工程延誤,「若港鐵收到的管理費沒有增加,公司未必能夠收回內部成本」。港鐵表示,與政府磋商仍未展開,現階段不能確定費用會否增加。
加管理費與否 港鐵:未與政府磋商
有熟悉工務工程合約的工程師指出,高鐵項目並非一般工程項目,政府根本沒選擇,若條款「太辣」,港鐵未必願意承接工程,認為在法律責任設有上限,應是雙方最初同意的結果,用來保障港鐵不會「蝕入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按常理,港鐵是受委託方,若工程延誤,港鐵應要為超支負責,政府更未必要付管理費。但因目前是政府未能落實一地兩檢,令西九龍總站設計未定;加上高鐵西九龍總站地盤的挖石工程協議是以單位成本計算、非「包生仔」,若超支,政府或要負上部分責任。
但田北辰說,不相信政府曾接納港鐵於委託協議中將其法律責任「封頂」,「難道港鐵什麼也不做,也只賠上限?」,他懷疑只是港鐵「出口術」。他說若政府確曾同意設上限,立法會必然追究。民主黨胡志偉則指出,港鐵率先透露協議條款,反映港鐵「食硬你」,或要政府「填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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