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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在2015年1月14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在「序言」中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不獨詬病其早前於2014年2月一期以「香港民族 命運自決」為題,更指摘其於同年9月編印的《香港民族論》一書主張香港「尋找一條自立自決的出路」實屬錯誤,故此必須「引導他們充分理解國家與香港之間的憲制關係」云云。
此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於2015年1月27日發表「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報告,以表列方式比較各學術範疇內各院校的評審結果。在報告公開前後一大段日子中,香港的親中報章斷章取義地大肆抨擊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指他在任內「搞政治」、「不務正業」,又容讓院內教授如戴耀廷搞佔中,以致研究水平不及中大云云。關於此事,陳敏文教授已撰文回應(註),除反駁其指摘的謬誤外,還提出左派報章對他作「瘋狂攻擊」,是針對他可能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的傳聞。此外,陳教授亦提出一個疑點:教資會的研究評審報告是機密文件,公開發表前,連委員也只能過目而不能取走。換言之,親中報的資料來源極詭秘,由政府高層向左報泄密的可能極大。隨後左報又就着港大兩位外籍教授榮休一事大做文章,毫無根據地將此事歸咎陳文敏教授任內「領導無方」,致令資深教授離職云云。
前有特首史無前例地在施政報告中批評大學生刊物,後有官方喉舌報假借片面甚至不確的事實直接月旦大學教授,企圖影響校內任命。最近傳出的,還有特首與理大校董會成員見面時,透露他曾刪減2015年3月頒授的港大名譽博士學位推薦名單。當然,特首自辯說他是「依足條例」辦事,但從來港督及特首作為大學校監一職只屬禮儀性質,回歸之前,從來沒有插手干預大學作出的決定。2000年董建華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向港大校長及副校長施壓,要求停止港大民調中心有關特首及特區政府的民意調查,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當時港大委任調查委員會作獨立而公開的調查,結果查明屬實,校長及副校長引咎請辭。此後董建華和下一任的特首曾蔭權似乎有所收斂。今天特首梁振英和親中報章卻故態復萌,而且來勢洶洶,嚴重威脅香港從來珍惜的學術自由這個核心價值。
《基本法》第6章137條清楚列明各院校享有學術自由,但在實際情况中,學術自由從來都是來之不易的;相反,它是要由個別學者付出很大代價去爭取的。遠的不說,2007年3月至6月關於前教育局長李國章及前教育局常任秘書羅范椒芬涉嫌直接干預香港教育學院校政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清楚顯示,院校領導人要捍衛學術自由,要付出很大的個人以至院校層面的代價。當然,還有前述2000年港大的「民調風波」,以至2012年親中報章大肆攻擊學者成名、鍾庭耀、陳家洛及蔡子強等使學者心寒的事件。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要借鑑的,不只是香港教育學院有關學術自由被踐踏的事件,更是近代以至當代中國種種因政權干預學術自由、思想自由而造成的民族文明悲劇。還有,使我們不寒而慄的,是2012年傳出的消息:中共中央對內地大學有所謂「七不講」政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權利、公民社會、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以及2015年1月份報道,教育部長袁貴仁稱要嚴厲地限制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中國高校。當有大學教授反駁其言論時,中國社科院國家文化安全與意識形態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朱繼東就表示,要嚴懲圍攻部長的大學教師和公共知識分子。
本文作者是香港的大專院校教師。我們相信社會期望於高等院校的,是幫助人類拓展知識、探索價值,和延續求知、求真以至善與美的動力和能力。一方面我們要勉力回應和滿足社會對我們的期望,另一方面,社會也要給予我們一定的支持,容讓我們的思想在一片自由的、文明的天空中飛翔。專制政權干預學術自由所造成的惡果,不獨由學者承受,而是要整個社會付出代價。短、中期來說,專上教育以至中、小學教育水平會大大倒退(因為大學負責培育中、小學教師師資),而長期來說,政權對學院聘任、教師教學、師生研究和著作設下藩籬甚至壓抑,會嚴重打擊高等院校的研究工作,窒礙知識探究及價值培育,使整個社會的文明水平下降。
取消由特首出任校監的規定
當務之急,是大專仝人必須站穩立場,對來自政府及權貴的壓力保持高度警覺,並堅定地作出拒抗。日前港大法律學院9位教授公開指摘親中報章對陳文敏教授的攻擊不當,以及過千名大專教職員和學生聯署,是捍衛學術自由的適切行動。此外,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應盡快徹查於委任副校長一事中是否受到政治干預,並向社會作出清晰交代,以安人心。
最後,在特首公然違反《基本法》對院校自主的保障這情况下,我們需要重新檢視英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有關院校行政的法例,尤其要取消由特首出任校監的規定。本來這項規定假設政府領導人是尊重學術自由的君子,但今天這個假設難以成立,因此廢除這項規定是毋庸拖延的事了。
註:見《明報》2015年2月3日A32
作者(以筆劃序):成名、何慶基、杜耀明、邱祖淇、馮偉華、黃偉國、陳祖為、陳清僑、陳效能、陸潔玲、蔡子強、蔡寶瓊
此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於2015年1月27日發表「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報告,以表列方式比較各學術範疇內各院校的評審結果。在報告公開前後一大段日子中,香港的親中報章斷章取義地大肆抨擊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指他在任內「搞政治」、「不務正業」,又容讓院內教授如戴耀廷搞佔中,以致研究水平不及中大云云。關於此事,陳敏文教授已撰文回應(註),除反駁其指摘的謬誤外,還提出左派報章對他作「瘋狂攻擊」,是針對他可能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的傳聞。此外,陳教授亦提出一個疑點:教資會的研究評審報告是機密文件,公開發表前,連委員也只能過目而不能取走。換言之,親中報的資料來源極詭秘,由政府高層向左報泄密的可能極大。隨後左報又就着港大兩位外籍教授榮休一事大做文章,毫無根據地將此事歸咎陳文敏教授任內「領導無方」,致令資深教授離職云云。
前有特首史無前例地在施政報告中批評大學生刊物,後有官方喉舌報假借片面甚至不確的事實直接月旦大學教授,企圖影響校內任命。最近傳出的,還有特首與理大校董會成員見面時,透露他曾刪減2015年3月頒授的港大名譽博士學位推薦名單。當然,特首自辯說他是「依足條例」辦事,但從來港督及特首作為大學校監一職只屬禮儀性質,回歸之前,從來沒有插手干預大學作出的決定。2000年董建華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向港大校長及副校長施壓,要求停止港大民調中心有關特首及特區政府的民意調查,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當時港大委任調查委員會作獨立而公開的調查,結果查明屬實,校長及副校長引咎請辭。此後董建華和下一任的特首曾蔭權似乎有所收斂。今天特首梁振英和親中報章卻故態復萌,而且來勢洶洶,嚴重威脅香港從來珍惜的學術自由這個核心價值。
《基本法》第6章137條清楚列明各院校享有學術自由,但在實際情况中,學術自由從來都是來之不易的;相反,它是要由個別學者付出很大代價去爭取的。遠的不說,2007年3月至6月關於前教育局長李國章及前教育局常任秘書羅范椒芬涉嫌直接干預香港教育學院校政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清楚顯示,院校領導人要捍衛學術自由,要付出很大的個人以至院校層面的代價。當然,還有前述2000年港大的「民調風波」,以至2012年親中報章大肆攻擊學者成名、鍾庭耀、陳家洛及蔡子強等使學者心寒的事件。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要借鑑的,不只是香港教育學院有關學術自由被踐踏的事件,更是近代以至當代中國種種因政權干預學術自由、思想自由而造成的民族文明悲劇。還有,使我們不寒而慄的,是2012年傳出的消息:中共中央對內地大學有所謂「七不講」政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權利、公民社會、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以及2015年1月份報道,教育部長袁貴仁稱要嚴厲地限制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中國高校。當有大學教授反駁其言論時,中國社科院國家文化安全與意識形態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朱繼東就表示,要嚴懲圍攻部長的大學教師和公共知識分子。
本文作者是香港的大專院校教師。我們相信社會期望於高等院校的,是幫助人類拓展知識、探索價值,和延續求知、求真以至善與美的動力和能力。一方面我們要勉力回應和滿足社會對我們的期望,另一方面,社會也要給予我們一定的支持,容讓我們的思想在一片自由的、文明的天空中飛翔。專制政權干預學術自由所造成的惡果,不獨由學者承受,而是要整個社會付出代價。短、中期來說,專上教育以至中、小學教育水平會大大倒退(因為大學負責培育中、小學教師師資),而長期來說,政權對學院聘任、教師教學、師生研究和著作設下藩籬甚至壓抑,會嚴重打擊高等院校的研究工作,窒礙知識探究及價值培育,使整個社會的文明水平下降。
取消由特首出任校監的規定
當務之急,是大專仝人必須站穩立場,對來自政府及權貴的壓力保持高度警覺,並堅定地作出拒抗。日前港大法律學院9位教授公開指摘親中報章對陳文敏教授的攻擊不當,以及過千名大專教職員和學生聯署,是捍衛學術自由的適切行動。此外,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應盡快徹查於委任副校長一事中是否受到政治干預,並向社會作出清晰交代,以安人心。
最後,在特首公然違反《基本法》對院校自主的保障這情况下,我們需要重新檢視英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有關院校行政的法例,尤其要取消由特首出任校監的規定。本來這項規定假設政府領導人是尊重學術自由的君子,但今天這個假設難以成立,因此廢除這項規定是毋庸拖延的事了。
註:見《明報》2015年2月3日A32
作者(以筆劃序):成名、何慶基、杜耀明、邱祖淇、馮偉華、黃偉國、陳祖為、陳清僑、陳效能、陸潔玲、蔡子強、蔡寶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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